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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貨非正常損失中稅務處理的幾個問題論文

存貨非正常損失中稅務處理的幾個問題論文

摘 要:本文對於當前企業中存貨發生非正常損失的稅務處理方法存在的若干問題,在稅法條例的基礎上做出客觀分析,探討了判定存貨非正常損失及減少稅收風險的稅務處理問題。 關鍵詞: 關鍵詞: 存貨 非正常損失 稅務處理 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1號——存貨》規定,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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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1號——存貨》規定,企業發生的存貨毀損,應當將處置收入扣除帳面價值和相關稅費後的金額計入當期損益。而存貨的非正常損失,在《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中明確規定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盜、丟失、黴爛變質的損失”。那麼,企業首先要解決的問題就是存貨非正常損失的判定。  在企業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中,存貨的正常損失是諸如運輸途中的合理損耗、自然災害等客觀原因造成的損失;相反,非正常損失則是由主觀原因造成的損失。因此,企業判定存貨非正常損失的關鍵是區分造成損失的原因是否主觀因素。  企業在確認了存貨的非正常損失之後,接下來要面對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的稅務處理問題。如何處理才能合理的減少稅收風險、給企業減少損失呢?

(一) 存貨非正常損失增值稅處理  根據《增值稅暫行條例》規定,非正常損失的購進貨物及相關應稅勞務,非正常損失的在產品、產成品所耗用的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企業非正常損失已經抵扣了增值稅進項稅的,應當將該項進項稅額從當期的進項稅額中轉出。  非正常損失存貨價值包含運費等應稅勞務的,其增值稅進項稅額同樣不得抵扣。因此,應按照增值稅專用發票上列示的運費的進項稅額(營改增後)與購進存貨本身進項稅額之和計算需轉出的進項稅額。  例1:某工廠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增值稅稅率為17%,2014年5月1日購進一批生產用原材料100公斤,價格25萬元,運費2萬元(含11%進項稅額)。6月30日盤點庫存時發現,因管理不善該原材料被盜50公斤。  非正常損失存貨佔總量的百分比=50÷100=50%  運費應轉出進項稅額=2÷(1+11%)×11%×50%=0.1(萬元)  損失存貨轉出進項稅額=(25+2-0.2)×50%×17%=2.3(萬元)  存貨非正常損失轉出增值稅進項稅額=0.1+2.3=2.4(萬元)  非正常損失的'存貨,如果不考慮殘值收入,直接以存貨成本計算進項稅轉出額,則會造成變價收入部分在處置和轉出環節重複計徵增值稅。財稅[2009]57號規定:對企業毀損、報廢的存貨,以該存貨的成本減除殘值、保險賠款和責任人賠償後的餘額,作為存貨毀損、報廢損失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所以,存貨非正常損失的成本應扣除殘值收入後計算進項稅轉出額。  例2:某書店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圖書增值稅稅率為13% ,2014年12月因倉庫管理員責任毀損圖書一批,價值100萬元(不含稅),書店出售毀損圖書變價收入7萬元(含稅),責任人賠償10萬元。  殘值變價收入銷項稅額=7÷(1+13%)×13%=0.8(萬元)  損失存貨已抵扣進項稅額=100×13%=13(萬元)  存貨非正常損失轉出增值稅進項稅額=(100-7-0.8)×13%=12.2(萬元)  企業發生存貨非正常損失的金額應為實際成本,如果是其他成本,一定要將帳面成本按照合理方法調整為實際成本。如新華書店系統採用定價碼洋核算,工業企業採用計劃成本核算等等,在申報存貨損失時都調整為實際成本,用於避免由此帶來稅務風險。

(二) 存貨非正常損失企業所得稅處理  《企業所得稅法》規定,企業實際發生的與取得收入有關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同時《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中明確,企業發生存貨損失時,不區分正常損失與非正常損失,只要是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發生的損失都可以在所得稅前扣除。  存貨發生非正常損失,其進項稅額要予以轉出並繳納增值稅款。前述,財稅[2009]57號規定;企業因存貨盤虧、毀損、報廢、被盜等原因不得從增值稅銷項稅額中抵扣的進項稅額,可以與存貨損失一起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也就是說,對於存貨發生非正常損失轉出的進項稅額,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時可以稅前扣除。這一條款對於遭受到存貨損失的企業來說,可以在發生存貨損失後少交企業所得稅,無疑雪中送炭的好訊息。  上例2中,所得稅稅前扣除金額=﹝100-10-(7-0.8)﹞+12.2=96(萬元),實際上就是最終結轉至當期損益的金額。  參考文獻:  1. 財政部會計司編寫組.企業會計準則講解.北京:人民出版社,2007  2. 《增值稅暫行條例》  3. 《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  4. 李波.石青青.存貨非正常損失進項稅額轉出的稅務認定分歧.財會月刊.2011;2  5. 周曼.存貨非正常損失之稅務處理.財會月刊.2011;10  6. 章建良.資產損失稅務處理須注意六個誤區.新會計.20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