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文化之所思一二教育隨筆
前不久看過一本書講到每一個人的命運都是某一種文化屬性下的產物,是自然規律,也是文化規律。在相當長的一段時間裡面,世俗的“養兒防老,男尊女卑”等傳統觀念長期佔據著幾代人的思想,如此一來生我們養我們的父母就成了我們天然的債權人,而且這種感情比天高比海深。假設需要回報的的`恩情能稱之為恩情麼?如此一來,母愛還能稱之為偉大的,無私的麼?
我不能對上述問題簡單的用道德、公平、法理來給予解釋,但我想站在當下的角度提出一點我個人的一點想法。
第一,子女作為和父母之間血緣關係的一種本能聯絡,他們同時也是自由的個體,有權利選擇自己的生命空間和生活狀態,至於“養兒防老”是從老一輩那裡遺傳下來的古訓或傳言,也許恰恰能和某一個時期的歷史產生化學作用,在當下市場經濟,以及國家制度體系、法律保障、公民福利等逐步健全的程序中,每一個個體都能充分的享有發揮和創造價值的空間,“養兒防老”並非作為一種傳統的契約被與生俱來的印刻在兒童身上,我們應該考慮的是尊重每一個個體的自由、平等、發展。
第二,所謂的“養兒防老”是建立在孝順與美德的邊界之內,才有可能存在同等條件下的結果,而我們今天對待兒童道德的教育遠遠是不夠的,當出現“老太太跌倒了不敢扶“,“大學生辱罵教師”及偷竊剽竊的事件,我們應當反思在每一個孩子的兒童階段我們給予了他們怎樣的人生觀和價值觀的啟發。
第三,早些年我國相關部門統計過未成年男女比例已經嚴重協調,近年來高校甚至出現男女比例失調的現象尤為嚴重,這些都已經在給我們重新去反思我們的兒童觀和文化觀應該怎樣的去修正和建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