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電公司績效考核的企劃方案
總則:為強化公司內部管理,規範員工行為,確保公司經營、安全生產指標的實現,根據歷年用電構成、用電指標(電費、電量、線損、均價)完成情況和今年市局相關要求特制定《××縣農電公司績效考核管理辦法》。各服務部參照本辦法制定每個員工的績效考核辦法及員工責任狀。
一、工資、費用
1、工資結算組成:固定工資、公司績效工資和供電所效益工資構成,與公司經營管理、經濟效益全面掛鉤,按效益獲取報酬。
①工資組成=現有勞資檔案工資(崗位)+績效工資(280元)+供電所完成公司指標後的績效返還。
②經考核績效拿保底工資的服務部人員工資按480元/人·月,完不成工作任務及指標的員工交通費均減半發放。
③各服務部對工資發放必須嚴格考核後造表上報公司統一發放,人平均分配的服務部工資一律停發,杜絕供電所的平均主義分配。
④完成公司指標後的效益各所按員工各項指標完成情況按利潤的40%發給員工做效益工資,10%為供電所發展基金(完成公司指標後的效益,40%的發放必須參照績效考核發放。
2、工資結算來源:為××電力局提供抄表、收費、10KV及以下線路裝置代維、代管的勞務費和考核績效收益。
3、工資發放要求:管理人員、維護搶修人員和臺區管理員分別按工作任務由供電所分解到每個員工,根據分管的.個人任務完成情況、抄表戶數、抄表率、高低壓線損、砍清掃障、安全用電、優質服務、裝置的執行維護、基礎資料的整理,進行考核後發放。臺區管理員工資由戶數工資和效益工資組成,各服務部根據工資總額、營業區使用者數確定戶數工資,並實行多勞多得的工資分配原則來進行績效考核。效益工資根據服務部的考核利潤按公司要求,根據員工工作完成情況進行考核,報公司審批後發放。
4、交通費按外勤200元/月,內勤80元/月發放。
5、電話費、手機費按公司財務管理試行辦法執行(已在費用中給了計劃)。
6、供電所在雙休日加班,原則上安排調休。供電所在國家法定節假日加班,加班費按國家規定執行。但各供電所要嚴格控制加班人員,採取加班人數包乾的形式,公司按管轄二個鄉鎮的供電所4人/天,管轄三個鄉鎮的供電所5人/天、管轄三個鄉鎮以上的供電所6人/天。
7、供電所所長的考核由公司統一實行績效考核,工資統一發放。
二、線損考核
1、服務部高壓線損率分線路考核到人。高壓線損率指標由各服務部根據公司下達給服務部的指標並結合本服務部具體情況來確定,高壓線損率指標服務部沒有根據公司下達給服務部的指標確定責任人的,公司直接考核到該所所長。
2、低壓線損率指標結合理論線損和實際完成情況核定到各臺區,實行指標公開,投標公開,考核公開的原則,增加透明度。
3、高、低壓線損率的考核金額由各服務部根據考核利潤完成情況確定。高壓線損率按照完成情況與指標相比上升或下降的百分點考核,低壓線損率按照完成情況與指標相比多損或節餘的電量考核,具體的考核標準由各服務部根據經濟效益情況制定。每月考核時,應根據責任人指標完成情況實施考核,應根據多勞多得的原則(即戶數管理管得好的多管,多收益,管理差的少管,少收益,直到下崗與淘汰)。
三、業務管理
1、所有業務必須走業務流程嚴格辦理,嚴禁先裝表送電後補辦業務流程與手續。
2、所有現場無表,系統裡無戶的一律按竊電處理,任何人無權不走業務流程與手續為客戶辦理業務。
四、營銷抄、核、收考核
1、抄表紀律:嚴格遵守臺區關口表與客戶表抄表時間同步的規定,一般為月初1-4日完成,特殊情況聽從通知,服從排程,保證抄表到位率100%,抄表差錯率控制在1‰。嚴禁找抄、估抄、漏抄。嚴禁人為抬高和壓減電量及其他造假行為,否則按該電費1-5倍進行經濟處罰,並通報批評,性質嚴重的並處下崗1-3個月的處罰。高壓線損超過下達指標、低壓線損低於5%和高於25%必須寫出書面分析報告,並上報服務部和農電公司。進行營業普查時,竊電與違章用電務必兩人到場,並向服務經理報告,得到批准後按相關程式辦好筆錄手續,嚴禁以個人行為補收電量電費。
2、核票:每抄完一個臺區速交微現室開票,不得積壓,各服務部必須在當月7日前交將表碼輸入完畢並拖出電費電量清單進行復核,並做到差錯不出門,經複核無誤後打出電費收據,由臺區責任人到電費專責人辦理領票手續,原則上不得隨意改票,已實行一點座收的電費座收鄉鎮,客戶交費時打票;未經複核或複核不認真造成差錯的,每次不少於50元的處罰。
3、收費:實行抄收分離,全面執行一點座收制,全面推廣購電制,當月及全年電費回收率必須保證100%,往年陳欠電費回收率必須保證完成公司下達的回收任務。
4、結算:每月20日為電費專責人對收費人員的電費結零日,每天收取的電費必須繳入指定的銀行或信用社,不得存入個人銀行帳戶,否則按有關規定處理,未結零的按電費回收率在當月工資中考核兌現。凡未電費結零的員工,必須向服務部上報客戶欠費明細報表,服務部必須建立電費收取日記帳、總帳和欠費明細帳。具體的電費回收率考核標準帳中服務部確定。
5、對服務部的電費考核按公司電費考核辦法予以考核。
五、各供電所結算考
核註明(單月考核、雙月兌現)
①結算電量=10KV關口電量-營銷系統內專變電量×(1+6%)-指標線損電量。
②結算電費=①×公司指標均價。
③盈虧情況=服務部應收電費-②
盈利部分50%返回給供電所使用(其中40%為績效發放、10%為發展基金);虧損部分,虧購電費(關口電費)的實行全賠。對照公司考核指標虧損在2萬元以下的按5%扣工資,2萬元及以上5萬元以下的按10%扣工資,5萬元及以上按20%扣工資。
*線損為50%及以上的臺區(無特殊理由與原因)臺區營銷員實行工資保底。
線損為負值按每臺每月50元予以考核(特殊原因除外)
D、低壓線損的獎勵:
線損為10%-15%的每臺每月獎勵20元
線損為10%以下的每臺每月獎勵30元
六、安全考核
按上級與公司的安全相關考核辦法與規定執行,故障處理和網改施工必須嚴格按照省公司標準化作業指導書的要求作業,外協隊伍必須簽訂安全協議書,化解企業安全風險。
七、網改工作,各所批了網改計劃後,必須保質保量按時完成,獎罰按網改有關規定執行。
八、優質服務
1、服務範圍與內容
按照國家電網公司《供電服務規範》執行。
2、考核標準:根據上級及農電公司有關制度考核。
九、用工管理。隨著農電員工待遇逐步提高,各所必須實行全日制的用工管理,員工有事,必須執行請銷假制度,所長批假許可權為1天,所有請假1天以上的請假批准必須寫出請假條,由農電公司稽核,主管局長審批,報勞資備案,否則按曠工對待。
2、嚴禁工作期間喝酒,違者下崗1個月。
3、所長與考勤員對曠工人員不按時按要求填寫考勤或不及時上交考勤視為所長與考勤員曠工處理。
十、其它規定:
1、在機關工作的農電工,從08年5月份起執行80元月的交通費津貼;
2、在機關工作的農電工按績效考核原標準不變,各部門考核、勞資造表發放;
3、各所2008年1-4月份的績效考核按08年年初經營考核辦法考核兌現;
4、從2008年5月份開始返回給所裡的計劃,按20%添置有形資產並要求書面報告,待審批後方可使用;80%用於員工效益工資,並嚴格考核;
5、08年1-4月份有虧損的供電所,5月份後有效益的,返回的計劃40%彌補虧損、60%作效益工資;
6、返回給各所的計劃不低於70%的效益工資,由公司轉到員工的工資卡上,審批手續不變。
十一、其他未盡事項按《××省電力公司員工獎懲辦法》和公司的其它規定執行,如本考核方案規定與《××電力公司員工獎懲辦法》衝突,則以《××電力公司員工獎懲辦法》為準。
十二、本辦法解釋權屬××縣農電公司
十三、本辦法從20xx年5月1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