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管計劃與信託計劃的區別有哪些
一、相同點:
1、必須報備監管部門,信託是銀監會監管,資管計劃是證監會監管;
2、資金監管、資訊披露等方面都有嚴格規定;
3、認購方式相同,專案合同、說明書等類似;
4、本質相同通道不同,都屬於投融資平臺,都可以橫涉資本市場、貨幣市場、產業市場等多個領域。
二、不同點:
1、全國68家信託公司有發行資格,而資產管理公司只有36家,資源稀缺性更加明顯;
2、資產管理公司投研能力強,尤其在宏觀經濟研究、行業研究等方面尤其突出。在這樣的研究團隊指引下選擇可投資專案,能有效的增加對融資方的議價能力並降低投資風險;
3、資管計劃具有雙重增信,經過資產管理公司、信託的雙重風險稽核;
4、資管計劃小額暢打,最多200個名額;
5、收益高,資管計劃一般比信託計劃高1%/年;期限短,資管計劃期限一般不超過2年。
今後趨勢:基金專項資產管理計劃是證監會提倡的金融創新結果,因監管嚴格、運作靈活,收益較高,小額不受限制、專業管理等優勢,未來基金專項資管用來分拆信託或發起類信託產品是一種必然趨勢。
三、基金子公司專項計劃問題答疑
(一)基金子公司的類信託業務,如何理解其“剛性兌付”?
首先,“剛性兌付”是監管層的一個態度。基金子公司的類信託業務,他的“剛性兌付”預期強,主要從以下幾方面理解。
1、監管層面:
信託業的“剛性兌付”是銀監會的一個態度,其也並沒有明文規定。證監會與銀監會同屬於一個級別,證監會的監管風格更加穩健。銀監會是總量控制,證監會是事前控制,我們透過基金子公司的報備次數就可以看出,證監會雖然放開了基金子公司的類信託業務,但是其仍然是審慎的監管態度,透過募集前報備,募集滿後再報備一次,證監會維持其嚴格的監管風格。
2、行業發展層面:
基金子公司由於剛開始發展,其初期的業務指引著這個行業的發展,因此行業內的公司都是很謹慎的在操作業務,這也解釋了為什麼有34家基金子公司成立,但是目前只有19家在開展業務,而且大部分都是“一對一的專項資管業務”。
3、基金子公司層面:
基金子公司背靠強大的股東背景,他的風險化解能力同樣很強,不比信託差(主要包括產品自身的風控體系化解,大股東接盤,四大資產管理接盤,私募機構接盤,保險資金接盤等等)。基金子公司的類信託業務團隊幾乎都是挖信託的人才,他的管理風格,風控體系延續了信託行業嚴謹的作風。
4、牌照層面:
類信託牌照仍然很值錢,這也是為什麼政策放開之後,所有基金子公司一擁而上,爭搶這個牌照,沒有哪家基金子公司敢於第一個打破“剛性兌付”,從而被監管層檢查,甚至暫停、停止專項業務(即類信託業務)。
5、人員、業務層面:
基金子公司都是透過挖掘信託行業的人才,而且都是信託業務骨幹,風控骨幹,中高層領導,都是信託業中精英中的精英,他們的業務水準可以說高出信託
行業平均水平很多很多,他們對優質類信託專案獲取,融資設計,風險把控更加得心應手,從而保障“剛性兌付”。
(二)基金子公司是證監會監管,股市的起伏,公募基金的產品讓股民很受傷,基金子公司的類信託產品總讓人感覺風險高,怎麼辦?
1、目標客戶:
公募基金的認購起點是1000元,他的客戶群體很大部分不是我們的高淨值客戶。
2、產品層面:
中國的股市,偏股型基金很大程度上是投機,這是投資者,投機者的行為,他願意承擔高風險,獲得高收益,與類信託業務有本質的區別。
3、對比信託:
證券投資型集合資金信託計劃,也是不保本的,這不是基金子公司的.問題,這是所投向標的和投資人風險偏好問題,與監管層、設計發行機構沒有關係。我們所指的“剛性兌付”主要指債權類集合型產品。
4、產品層面:
基金子公司的類信託產品,無論從融資人實力、交易結構、抵質押擔保、風險控制層面都是很完善的,不是那種投機型的無法掌控,與其有本質區別。
(三)基金子公司註冊資本低,風險化解能力弱,他的基金子公司類信託產品的風險化解能力怎麼樣?
信託的化解能力:
信託的化解能力主要包括產品的風險控制措施,大股東償付、自有資金接盤、資金池產品過渡、資產管理公司接盤、保險資金接盤、私募機構接盤等等。
基金子公司的化解能力同樣很豐富,主要包括產品的風險控制措施、大股東償付、資產管理公司接盤、保險資金接盤、私募機構接盤等等。只比信託少了自由資金接盤,和資金池產品過渡兩個手段。
那麼我們詳細講述下少了這兩個的區別:自有資金接盤,所謂的自有資金,也是大股東的注資才有的,因為基金子公司的規定註冊資本2000萬起,大股東可以花較少的錢提高他的資金使用效率,那麼大股東為什麼要增加註冊資本呢?
當出現風險事件,基金子公司的大股東背景實力都非常強,都是些大型央企、中國500強,世界500強企業,不比信託弱,基金子公司的大股東的償付實力很好。而且,為什麼證監會的規定,註冊門檻2000萬起就可以了呢?我們覺得,這是監管層的一個態度,監管層認為在一定時間內,類信託業務還是很安全的,監管層鼓勵其管理的機構做類信託業務。否則,以證監會事前控制的穩健監管風格,他是不會這樣發文規定。資金池產品過渡:基金子公司的類信託業務,雖然目前未在市場上看到資金池產品,我們相信,未來一定有,因為資金池產品是體現基金子公司自主管理能力的一個表現。憑藉基金子公司的業務團隊,風控團隊都是信託行業內的精英,他們的資產管理能力,他們帶來的經營體系,風控體系都非常強,他們也會發起資金池產品,並且依靠以往公募基金的發行募集渠道,能夠迅速建立規模龐大的資金池產品。而現在的類信託產品,期限都是一年,兩年,因此,基金子公司的資金池產品經過嚴謹的規劃設計(現在應該還在嚴格規劃中)適時推出問世之後,基金子公司的的主動管理能力,以及對旗下的優質類信託產品都是很好的保障。
(四)基金子公司人員少,其類信託產品如何保障因其人員不足帶來的風險?
1、人員的結構:
首先,基金子公司都是透過挖掘信託行業的人才,而且都是信託業務骨幹,風控骨幹,中高層領導,都是信託業中精英中的精英,他們的業務水準可以說高出信託行業平均水平很多很多,他們對優質類信託專案獲取,融資設計,風險把控更加得心應手,從而保障類信託產品的安全。
2、量化分析:
其次,我們做一個量化分析,以市場上做的比較好的,具有一定知名度的方正東亞信託做一個類比。 2012年,方正東亞信託的資產管理規模是千萬億級別,我們按照1000億計算,他的員工數量是200人左右(上述資料網上可查到)。
平均每個員工對應管理的資產是1000億/200=5億,也就是說方正東亞信託平均每個員工管理的資產是5億/人。而我們看基金子公司的,截止2013年上半年,基金子公司的資產管理規模是600億,實際開展業務是19家公司,平均每家公司的資產管理規模是600億/19=32億。每家基金子公司的人員大約數十人,我們按照平均水平20人計算,那麼一家基金子公司的平均員工管理的資產數量為32億/20=1.6億,遠遠低於信託行業的平均每個員工管理的資產。人員與業務規模發展:基金子公司成立之初,就全部是精英團隊,隨著業務規模的發展,其一定會建立起與業務規模相適應的團隊數量。一個公司的優秀經營管理,也是保障這個公司健康持續發展的重要條件之一,因此,基金子公司的人員相對於其的資產管理規模,業務發展速度來講並不少,而且可以說,比信託更加具有保障,因為他們都是精英,資產管理能力非常強,而且平均每個基金子公司員工管理的資產同比信託還要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