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場薪資談判是怎樣搞砸的
你聽說過為你的薪水和福利總是要談判的,因為會發生的最壞結果也就是他們會說不,對嗎?一般來說,是這樣的;但有時候,你的錄用通知將被撤回。這樣的事發生在一個女士身邊,我們就叫她W吧。她的一份被錄用為一個小型文科學院助理教授的通知被撤回了。對這份通知,她是如此回應的:
1.我的起薪增加到65000美元,這更符合哲學助理教授在過去的幾年裡得到的待遇水平。
2.一個正常學期的產假。
3.在我任期的後期末段時間,有一個終身任教前的假期。
4.前三年中,每年預備的新課不超過三個。
5.開始日期定在2015學年,這樣我可以完成我的博士後。
如此,有什麼問題嗎?Slate雜誌的一篇部落格說,唯一的問題是,她是作為女性要求的。我不同意。我相信她的請求的問題是在於她的措辭上她是在請求,卻感覺被放在一大堆臨時演員中間了。我將詳細分析她的要求的正當與錯誤方面何在。
1、增加工資。表面看來,這是一個很好的事情。一般來說,你收到錄取通知之前如果對薪水問題有過有限的討論,那麼提出要求就是一件好事。(如果你已經表示你想要50000美元,他們也給你50000美元,你就此還要嘗試談判就很糟糕了。)但是,關於工資的問題是,你的要求合理嗎?Glassdoor網站說,在這所學校助理教授的平均工資大約是51000美元。W在此事之後的評論中表示,錄用通知中提供的工資要比Glassdoor網站報的平均水平高,而她隨後只要求“不到20%”的增加。我這裡告訴你,20%是不該有的過高要求。在大多數公司裡,那意味著你要求的薪酬超出該職位所允許的範圍了。他們將不得不重寫工作描述來適應你的要求,而這是不會發生的,尤其是在這樣一個競爭激烈的領域。
她應該做什麼:在被提供的薪水上請求增加5%至10%,並仔細核查當地數字。記住,工資反映的是當地平均水平而不是國家的。
2、產假。實際上如果你打算生孩子,瞭解產假政策的內容是非常重要的。但是這些政策已經存在,所以一個更好的問題本該是詢問政策資訊,進而,可能是要求一個非常具體的`例外,如果政策對你不適用的話。不過,再次說,這一工作崗位是針對初級教授的,就算他們想,他們也不太可能應允這項請求。如果你不知道政策內容,就去問。不要只是決定你想要什麼就要求什麼。
她應該做什麼:要求一份員工手冊。
3和5、終身制前的休假和開始日期推遲到2015年。休假在學術界是常見的概念,而在其他地方不常見。所以表面看來,這麼問也不怎麼糟糕。但是,如果聯絡到要求他們把職位保留一整年,接著又丟擲產假,好像她的關注是不工作,而不是工作。你在談判的時候,一開始就討論休假的時間就比較棘手了。因為初看起來是你並不真想工作,你只是需要一個工作為你所有的閒暇時間提供資金。此外,儘管這所大學不是一個“小”組織,但學系卻是。如果她不在崗,她的同事就要做她的工作。
她應該做什麼:忘記這兩件事。在買方市場中,這些型別的津貼只留給了明星們,高階人士。如果像她那樣,你是從草根進入的,那麼極端請求,說白了,只是極端而已。
4、3每年準備的新課程。如果你曾經授課,你知道課前所花的辛苦時間只在一堂課中佔一點點的分量。打造一節融貫合一的課程是密集型的勞動,這是毫無疑問的。但這裡的請求是強烈要求將她的工作量限制到遠遠低於她的同事的程度。在小型文理學院中,許多教授都預計每學期要教授4個課程,或者每年8個課程。如果第一年只允許預備三個課程,她會將相同的課程多次教授。對於一個小學校而言這是不現實的。這要麼是顯示了她對可能的處境嚴重缺乏瞭解,或者證明她感覺自己的時間比同事的時間更寶貴。
她應該做什麼:作為工作討論的一部分,工作量是應該被討論的。在協商中,沒有在諸如薪水方面做出讓步的話,就不要試圖徹底改變你的工作量。要強烈要求減少工作的權利,就不要要求增加工資。
如今,她在她的郵件裡說,她明白如果不是所有請求都得到滿足,她是沒有說清楚。她被理解為一個難以相處而要求共事的人。這並不是你為一份新工作談判的時候希望得到的。你應當被視為一個熱情和興奮的人,等不及要進來並開始工作。因此,您需要知道什麼是現實,什麼不是。
現在,綜上所述,這個學院沒有接受她。我故意沒有說出學院的名字,因為他們沒有公開此事,而W卻公開了。不過收回她的錄用通知來回應她的請求這種方式不是太好。比較好的做法是說:“對不起,我們能提供的就是如此”,而讓她決定去留。那就是說,因為她的請求都超出上限了。我可以看到一個驚慌失措的院長在想:“噢,天啊,看我們作了什麼錯事!我絕不會要她!”對於整件事的合法性來說,公司(院校)當然可以撤回錄用通知了。當心啊,如果你要過分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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