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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企業退休退職職工待遇調整簡述

山東省2014-2015年企業退休退職職工待遇調整簡述

在2004年為企業退休職工提高基本養老金水平之後的2005年全國企業單位退休職工人均基本養老金為8565元,而同期的機關和事業單位則分別為17633元和16147元,企業退休職工的人均基本養老金水平僅為機關事業的一半,對此,2006年6月經國務院批准從2005年開始連續三個年度各按其上年度企業在崗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率的一定比例即2005年為60%左右、2006年為100%左右、2007年為70%左右為幅度提高企業退休職工基本養老金,同時注意到向具有高階職稱的和退休早、基本養老金相對偏低的等退休職工適當傾斜。透過這三個年度的提高之後全國共4200萬名企業退休職工月人均基本養老金達到了963元。2007年底經國務院批准按照2007年企業退休職工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10%左右確定2008年的提高幅度,並從2008年起再連續提高三年且其幅度高於前三年。據悉,透過這連續六個年度的提高後到2010年全國企業退休職工月人均基本養老金將超過1200元。據筆者對有關檔案的學習理解將這六次山東省對企業退休職工和符合條件的'退職職工待遇的調整規定簡述如下:

2005年度(根據魯勞社[2006]46號、勞社部發[2006]21號檔案)

一.調整範圍:於2004年底以前退休、退職職工

二.執行時間:2005年7月

三.調整標準:

第一部分 退休職工為調整係數×40元,退職職工為調整係數×40元×80%

第二部分 基本養老金或退職生活費×3.1%

2006年度(根據魯勞社[2006]46號、勞社部發[2006]21號檔案)

一.調整範圍:於2005年底以前退休、退職職工

二.執行時間:2006年7月

三.調整標準:

A 普遍調整

第一部分 退休職工為調整係數×70元,退職職工為調整係數×70元×80%

第二部分 基本養老金或退職生活費×5.8%

B 適當提高(可重複計,退職職工無)

①高階職稱的60元

②於1953年底以前參加工作的40元(其中於1949年1-9月參加革命工作薪金制的120元)

於1954年初以後參加工作且於1993年9月底以前退休的20元

③於1925年底以前出生的60元

於1926年至1930年出生的45元

於1931年至1935年出生的30元

2007年度(根據魯勞社[2007]48號、勞社部發[2006]21號檔案)

一.調整範圍:於2006年底以前退休、退職職工

二.執行時間:2007年7月

三.調整標準:

A 普遍調整

第一部分 退休職工為調整係數×60元,退職職工為調整係數×60元×80%

第二部分 基本養老金或退職生活費×5.2%

B 適當提高(可重複計,退職職工無①-③)

①高階職稱的正高150元、副高100元

②於1953底以前參加工作的60元;

③於1954初以後參加工作且於1993年9月底以前退休的40元

④於1926年底以前出生的15元

於1927年至1931年出生的15元

於1932年至1936年出生的30元

2008年年度(根據魯勞社[2008]3號、勞社部[2007]43號檔案)

一.調整範圍:於2007年底以前退休、退職職工

二.執行時間:2008年1月

三.調整標準:

A 普遍調整

第一部分退休職工為調整係數×60元,退職職工為調整係數×60元×80%

第二部分基本養老金或退職生活費×4.6%

B 適當提高(可重複計,退職職工無①-④)

①高階職稱的正高80元、副高60元

②於1953年底以前參加工作的40元(其中於1949年1-9月參加革命工作薪金制的100元)

③原系工商業者60元

④軍隊轉業幹部基本養老金偏低的可提高50元

⑤於1926年底以前出生的60元

於1927年出生的75元

於1928年至1931年出生的35元

於1932年出生的50元

於1933年至1936年出生的20元

於1937年出生的50元

2009年度(根據齊魯晚報090113C02今日運河版濟寧訊)

一.調整範圍:於2008年底以前退休、退職職工。

二.執行時間:2009年1月

三.調整標準:

A 普遍調整

第一部分退休職工為95元,退職職工為95元×80%

第二部分基本養老金或退職生活費×3.7%

B 適當提高(可重複計,退職職工無①-③)

①高階職稱的正高60元、副高40元

②於1953年底以前參加工作的40元(其中於1949年1-9月參加革命工作薪金制的100元)

③原系工商業者40元

④於1927年底以前出生的50元

於1928年出生的90元

於1929年至1932年出生的30元

於1933年出生的60元

於1934年至1937年出生的20元

於1938年出生的70元

另.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

紅軍時期的500元

抗戰時期的400元

解戰時期的300元

2010年度(屆時再補) [劉超英的作坊http://blog.sina.com.cn/lllcccyyy19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