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級經濟法基礎課件
納稅人採取賒銷和分期收款結算方式的,為書面合同約定的收款日期的當天;書面合同沒有約定收款日期或者無書面合同的,為發出應稅消費品的當天。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分享的初級經濟法基礎課件,歡迎閱讀參考。
初級經濟法基礎課件
(一)消費稅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
1.納稅人銷售的應稅消費品,納稅義務發生時間按不同的銷售結算方式分別確定:
(1)納稅人採取賒銷和分期收款結算方式的,為書面合同約定的收款日期的當天;書面合同沒有約定收款日期或者無書面合同的,為發出應稅消費品的當天。
(2)納稅人採取預收貨款結算方式的,為發出應稅消費品的當天。
(3)納稅人採取託收承付、委託銀行收款結算方式的,為發出應稅消費品並辦妥託收手續的當天。
(4)納稅人採取其他結算方式的,為收訖銷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銷售款憑據的.當天。
2.納稅人自產自用的應稅消費品,為移送使用的當天。
3.納稅人委託加工應稅消費品的,為納稅人提貨的當天。
4.納稅人進口應稅消費品的,為報關進口的當天。
【例題多選題】根據消費稅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關於消費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的表述中,正確的有( )。
A.納稅人自產自用應稅消費品的,為移送使用的當天
B.納稅人委託加工應稅消費品的,為交付加工費的當天
C.納稅人進口應稅消費品的,為報關進口的當天
D.納稅人銷售應稅消費品採取預收款方式的,為發出應稅消費品的當天
【答案】ACD
【解析】選項B:納稅人委託加工應稅消費品的,為納稅人提貨的當天。
(二)消費稅的納稅地點
1.納稅人銷售的應稅消費品,以及自產自用的應稅消費品,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應當向納稅人機構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
2.委託加工的應稅消費品,除受託方為個人外,由受託方向機構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稅務機關解繳消費稅稅款;受託方為個人的,由委託方向其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
3.進口的應稅消費品,由進口人或者其代理人向報關地海關申報納稅。
4.納稅人到外縣(市)銷售或者委託外縣(市)代銷自產應稅消費品的,於應稅消費品銷售後,向機構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
5.總機構與分支機構不在同一縣(市)
(1)納稅人的總機構與分支機構不在同一縣(市)的,原則上應當分別向各自機構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
(2)納稅人的總機構與分支機構不在同一縣(市),但在同一省(自治區、直轄市)範圍內,經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廳(局)、國家稅務局審批同意,可以由總機構彙總向總機構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消費稅。
【例題單選題】根據消費稅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關於消費稅納稅地點的表述中,正確的是( )。
A.納稅人銷售的應稅消費品,除另有規定外,應當向納稅人機構所在地或居住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
B.納稅人總機構與分支機構不在同一省的,由總機構彙總向總機構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
C.進口的應稅消費品,由進口人或者其代理人向機構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
D.委託加工的應稅消費品,受託方為個人的,由受託方向居住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
【答案】A
【解析】(1)選項B:納稅人總機構與分支機構不在同一省的,不適用由總機構彙總繳納的特殊規定,應由總機構和分支機構分別向各自機構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2)選項C:進口的應稅消費品,由進口人或者其代理人向“報關地海關”申報納稅;(3)選項D:委託加工的應稅消費品,受託方為個人的,由“委託方”向機構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