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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生物檢驗崗位職責

微生物檢驗崗位職責三篇

1微生物質檢員崗位職責

1、嚴格執行國家標準和企業標準的相關規定,熟悉各種與原料、物料、環境、半成品、成品等相關微生物的抽樣標準、驗收標準和檢驗標準;

2、熟悉各種外購原料、物料、半成品、成品微生物檢驗標準,嚴格正確填寫檢驗報告,發現不正常立即向部長彙報;

3、熟悉公司所有原料、物料、環境、半成品、成品等的微生物檢驗標準和檢驗方法,並嚴格按照要求抽樣檢驗;

4、協助外購原料、物料、半成品、成品微生物指標檢驗工作;

5、協助做好原料、物料、環境、半成品、成品關於微生物的質量事故分析及質量審查;並對原料、物料、半成品、成品留樣進行質量跟進工作;

6、負責編制年、季、月度原料、物料、環境、半成品、成品質量統計報表,建立和規範原始記錄、臺帳、統計報表和質量統計;

7、做好工作區內的5S工作,保持良好的工作環境。

8、完成上級交辦的臨時任務。

2微生物檢驗員崗位職責

1、負責微生物限度檢驗並出具檢驗報告。

2、負責包裝材料質量檢査並出具檢驗報告。

3、負責工藝用水監測、潔淨度監控。

4、負責衛檢室現場管理。

5、負責相關崗位操作規程等檔案的起草。

6、完成主管臨時交辦的工作。

3微生物檢驗員崗位工作職責

1、服從安排,自覺遵守各項規章制度,遵守勞動紀律,工作時間不得擅離職守。

2、負責對檢定菌及培養基的管理、培養基的配製、滅菌、質量檢查。

3、負責對現有及新購進的'檢定菌及培養基作好登記記錄,並按其貯藏條件分類,分地點存放。對檢定菌應作到低溫(4—10℃)冷藏並根據日期進行傳代工作定期鑑定,並做好記錄;培養基則應放置在溫度20℃陰涼乾燥通風處。

4、嚴格按現行檢驗操作規程進行檢測,對檢驗所得資料,應實事求是,不得擅自更改,及時如實填寫有關原始記錄,並對各項檢驗結果及結論負責。

5、嚴格執行檢驗稽核、複核管理制度。

6、參與有關檢測儀器的自校工作。

7、負責無菌工作服及相關器具的消毒、滅菌工作。

8、負責無菌室的清潔、消毒、滅菌及監測工作。

9、操作人員進入無菌室應按“檢驗人員出入檢驗室著裝規程及出入程式”進入,不得任意出入無菌室。

10、負責搞好各微檢室、培養箱的衛生工作。

11、下班前仔細檢查水、電、門、窗、儀器裝置等關閉與否,確認無誤後方可離去。

12、如無特殊情況,要定期內發出報告。

13、本室工作人員未經許可,不得擅自帶人到工作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