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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法律培訓課件

企業法律培訓課件

為了培養企業員工的法律意識,防範舞弊、嚴重瀆職等行為,提醒我們的管理幹部時刻保持清醒的頭腦,並警惕和監督不法行為。以下是小編整理的企業法律培訓課件,歡迎閱讀。

第一部分 法律案例分析

一、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

合肥市廬陽工業區“09·10·4”安全事故導致4死1傷事件。

該案例也警醒我們,施工安全無小事,重要環節沒有經過嚴格的中間驗收,是一定不能進入下一道工序的。

備註:借這個案件,我們想要強調的是:上述案件中受到刑事處罰的雖然為監理單位的現場負責人,但此罪的主體,是包含建設單位及施工單位的,且對直接責任人進行刑事處罰。因此,我們需要強調施工安全無小事,希望我們現場工程現場管理人員,工作中要非常嚴謹,嚴格要求自己、嚴格要求監理單位、嚴格要求施工單位,不因小事、習以為常的事(如經常提到的高空、臨邊、用電、防火等安全問題)而放鬆要求,或僅進行不痛不癢的處罰,應嚴格按合同要求,加強監督,透過不斷的批評、約談和處罰去落實。(目前我們合同中均有約定,施工單位承擔一切責任,但甲方責任人是不能根據合同約定完全免責,僅可以在作為量刑參考依據。)

同時,對於未達到該罪名程度的重大事故,如:施工單位造成的質量問題,我們也可以追究其違約責任。

二、故意損壞財物罪

我們日常工作中,偶爾也會因某些問題產生較大的爭執、糾紛,或面對較大壓力情緒過激,或受了批評委屈激動等,都要注意自己的行為方式,不要見什麼摔什麼,或對著身邊的辦公裝置發洩情緒啊,否則,砸了別人的什麼蘋果電腦、相機等貴重物品,價值都不菲的。

備註:我們應該愛惜公司各項財物,如存在故意損壞的情況,數額較大的即構成犯罪,可以追究其刑事責任,並不因任何客觀因素影響而免除。且《員工手冊》第三章明確規定:要“愛惜公司財物”,因此,提請大家在處理糾紛的時候注意控制情緒和行為方式。

三、破壞生產經營罪

備註:上述案例與生產型企業關聯性更強些,但我們也可瞭解和警惕,同時,也可向我們施工單位人員宣講。

四、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印章罪

五、損害商業信譽、商品聲譽案

備註:因此,無論企業內/外人員或我們的業主,如透過網路論壇等渠道散佈與公司有關的不實言論,對公司的商業信譽、商品聲譽等產生不利影響,一旦造成嚴重後果,我們將採取報警立案追究其相關刑事責任。

如其行為未構成上述罪名,我們也可按《侵權責任法》規定向法院起訴,追究其侵權責任,主張賠償損失。

六、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

備註:我們應防止在合同/協議、推廣宣傳資料等正式資料上出現“還本付息”、“保證年收益”等敏感字眼,同時,我們也應在介紹產品、銷售說辭等內容中不要提及相關內容,避免法律風險。

七、非國家工作人員**罪

備註:

1、企業中尤其是負責採購、招商、業務稽核及現場管理部門及人員,另外也包括一些涉及外聯部門等需保持高度警惕和自律。

2、同時,公司已經制定和實施《禮品收受監管制度》,明確要求如因工作往來,難以推脫而接受的禮物,應及時上繳審計中心,報集團審批統一處理。而對於業務明確提及的回扣等,應主動、明確的'告知業務單位將其折入供貨折扣中,並強調良好的合作關係與服務質量才是長遠合作的基礎,我們願與這樣的優質單位長期合作。

八、職務侵佔罪

備註:

1、數額在五千元以下的,主要是民事責任中的侵權責任,侵犯的物件為公司財產。

2、企業裡面主要又以侵佔公司的材料裝置、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等現象為較為主要風險點,另外,各類現場收款人員等截留現金,並據為己有等行為也屬於此類犯罪。

3、《員工手冊》第三章中明確規定:“不得損公肥私、中飽私囊、侵吞公司財產或權益。”

九、挪用資金罪

備註:

1、數額在1萬元以下的,主要是侵權責任,侵犯的是公司財產的相關權益。

2、主要是能有權接受公司資金的部門或人員。(長期的大額借款、備用款及借現金採購付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