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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失業保險待遇標準及領取期限演算法參考

山東失業保險待遇標準及領取期限演算法參考

失業保險金是國家給予失業人群的最根本的社會保障,但亦不是所有的失業人員都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的。領取失業保險金需要一定條件,只有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才能領取屬於自己的.失業保險金。

【領取失業金應具備的條件】

一是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

二是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即失業人員不願意中斷就業,但因本人無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斷就業;

三是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

【具體政策】:

(1)個人繳費人員。目前失業保險金標準為1103元/月。失業人員在領取期間由失業保險經辦機構為其辦理基本醫療保險費的繳納。

(2)個人不繳納失業保險費人員。單位繳納、而個人不繳納失業保險費的參保人員(指農民合同制工人)符合條件的可申領一次性生活補助金,標準按個人繳費人員同期失業保險金總額的40%確定。

(3)失業金領取期限。繳費時間不滿一年的,不領取失業保險金,失業保險金最長不超過24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