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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深圳中考政策解讀:平行志願

關於廣東深圳中考政策解讀:平行志願

一、平行志願解讀

深圳中考實行平行志願,所謂“平行志願”即在同一批次學校中,體現成績優先原則,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願順序的原則,根據招生計劃、考生志願,按考生 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投檔。通俗概括為兩句話第一到第八志願,哪個上線就錄它。上線看順序,誰排前面先錄誰,任何學校都不會拒錄非第一志願考生。2014年 網上填報志願的時間為5月28日-6月3日。填報志願工作截止後,任何人不得更改資訊。凡按志願錄取的考生,不得退檔或轉錄。

雖然一些家長已經明白“平行志願”的含義,但有些學校為了爭取優秀生源,仍對家長作出“不將學校填為第一志願或第二志願就很難被錄取”等誤導,使得部分家長和考生在填報志願時非常地糾結。

“平行志願”在錄取時,先將所有考生的總分進行排名,從第一名的第一志願開始錄。若排名X的某考生第一志願填報深圳中學,其中考總分為Y分,排到該生 進入錄取時,深圳中學已經錄滿計劃數(即該校錄取分數線高於Y分),則投檔到該考生的第二志願A學校,若A學校未錄滿計劃數,則投檔成功錄取。此時該考生 是先於所有分數低於Y分的第一志願報考A學校的考生錄取到A校。若該考生的分數仍沒達到A學校的分數線,也就意味著A學校已錄滿,那麼該生檔案繼續投向他 填報的第三志願學校。如果檢索完該批的第八個志願,都未出現符合投檔條件的.學校,該考生則轉入下一批學校,按成績參加投檔。如果某考生的成績同時達到了所 填報的第一、二、三個志願的分數線,則該生將被其第一個志願學校先錄取,不能要求跳轉到第二或第三個志願的學校。

當然,上述程式是理想狀態,實際上,在錄取時還有戶口、學籍、綜合表現評價結果、單科等級成績等條件的限制,如戶口和學籍不在同一個區的考生,在報考 面向本區招生的學校時,只能選擇按戶口所在區的範圍或按學籍所在區的範圍填報志願;省一級學校所錄取的考生綜合表現評價等級須在B以上(含B),省一級公 辦普高所錄取的考生五科文化課單科等級(即語文、數學、英語、科學、歷史與社會)須在C+以上(含C+),其中市外國語學校、羅湖外語學校、南山外國語學 校所錄取的考生英語單科等級須在B以上(含B),體育單科等級為C以上(含C)。

二、學校錄取分數線如何劃分

對於學校的錄取分數線如何劃分,有些家長存在誤解,認為是否是學校或教育局等先劃出某校的分數線,然後再進行投檔錄取。事實上,學校的錄取分數線是在 上述的“平行志願”錄取投檔中產生的。即先按成績高低排序進行志願錄取,在某校錄取人數滿時,最後這個被學校錄取的學生分數,即為當年該校的錄取分數線。

三、各錄取批次都是哪些學校

深圳市中招按同類同級學校同批錄取的原則進行,共分三批。

第一批為省一級普通高中和第一批公辦普高擇校。

第二批為深圳職業技術學院五年制大專班、市高階技校高技部、國家和省級重點職高、市一級普高。

第二批公辦高中擇校。第三批又分兩個階段,第一階段是部省屬(含跨市)中專及“五專”、部省屬技工學校(A、B不兼報);第二階段是一般普高、中職類學校、成人中專普通班。另外,藝術學校、體育學校、各高中學校體育藝術特長生在第一批錄取之前提前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