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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底雙薪沒有明確的法律規定嗎?

年底雙薪沒有明確的法律規定嗎?

年底的雙薪應該如何發放,應該包括哪些內容,是否是簡單的基本工資加倍的形式?

14:03:27 左祥琦: 關於年終雙薪的問題,也就是所謂的第13個月工資,這在國外中沒有明確規定用人單位必須給職工支付13個月工資,但是13個月工資的情況在我國很多企業中非常普遍,跟國際接軌是國外傳過來的一種方式。因為有聖誕節,年底多發一個月工資,這是第13工資的由來。有的企業是跟合同中跟職工約定,幹滿12個月,或者到年底的時候,可以享受第13個月的工資。如果有了這樣的約定,企業必須要給職工支付第13個月工資。如果企業並沒有許諾給職工一定要給第13個月。可能企業效益好可能給第13個月工資,企業效益不好就不給了。這樣就不能強求企業給第13個月工資了。剛才說到工資的標準,國家立法中並沒有關於第13個月工資的任何規定,所以第13個月工資給付的額度,是基本工資還是全額工資,或者還是獎金,完全要根據企業和員工的約定,或者企業薪酬福利政策的規定來確定,國家沒有一個統一的規定。

14:03:34 網友: 雙薪是怎麼納稅的.?

14:06:38 左祥琦: 關於年終雙薪的納稅問題是這樣的。因為年終雙薪是屬於職工的工資性收入,就要交納個人所得稅。要看年終雙薪是怎樣發放的,如果一次性發放,在12月底,或者是來年的1月份,這種情況下,納稅要跟你當月的工資加在一起計算作為納稅的整體,如果企業把第13個月工資分別在一年的12個月中分別進行支付,平攤到每一個月所得稅可能少一些,每個月分攤的部分加到每個月進行納稅。所以這要看怎麼領取雙薪。作為職工來講,如果企業在招聘的時候進行了許諾,說年底有第13個月工資或年終雙薪,我建議員工最好跟企業在合同中明確進行約定,每年享受13個月工資,這樣在法律上有一個充分的保障。無論什麼理由或原因,到時候都可以拿到第13個月的工資。約定得越明確越好,約定出標準,比如說第13個月只是基本工資還是全額工資,還是一年工資加獎金的數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