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結婚時未達法定婚齡現在達到了該婚姻是否有效的法律規定
:結婚時未達法定婚齡,但現在達到了的,該婚姻從二人都達到法定婚齡時起有效。根據法律規定,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婚姻無效的,申請時,法定的無效婚姻情形已經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所以現在已達法定婚齡的,就不能再以次為由申請宣告婚姻無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的;
(三)婚前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婚後尚未治癒的;
(四)未到法定婚齡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八條 當事人依據婚姻法第十條規定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婚姻無效的,申請時,法定的無效婚姻情形已經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