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北京居住證辦理條件
根據《北京市實施〈居住證暫行條例〉辦法》,自10月1日起,北京市內346個戶籍派出所正式受理來京人員申領北京市居住證;10月8日起,受公安機關委託的首批346個流動人口和出租房屋服務站為來京人員辦理暫住登記,併發放北京市居住登記卡。下面pincai小編收集整理的資料。歡迎閱讀參考!!
北京市東城區、西城區、朝陽區、海淀區、豐臺區、石景山區、房山區、通州區、順義區、大興區、昌平區、平谷區、懷柔區、門頭溝區、密雲縣、延慶縣等區縣的外來人員居住證申領條件和辦理流程具體參考2016年10月1日起將正式施行的《北京市實施〈居住證暫行條例〉辦法》,該辦法的出臺意味著北京暫住證將升級為北京居住證。
申領條件:居住6個月以上,就業、住所、就讀三選一
申領《北京市居住證》,需滿足在京居住6個月以上。此外,還需至少滿足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以及連續就讀三個條件中的一個。
注意:
①在京有穩定就業,是指未來可能在本市就業6個月以上;
②在京有穩定住所,是指擁有未來可以在本市居住6個月以上的住所;
③在京連續就讀,是指在本市中、小學取得學籍的就讀以及在本市中等職業學校、普通高等學校和具有研究生培養資格的科研機構取得學籍並接受全日制學歷教育的就讀。
材料:身份證+證件照+居住時間證明
申領《北京市居住證》時,個人需要攜帶有效身份證件、本人近期免冠照片以及居住時間證明。此外,需要提供就業證明、住所證明以及就讀證明中的至少一份材料。
注意:
①居住時間證明包括來京人員的暫住登記資訊、尚在有效期內的《暫住證》等能夠證明居住時間的材料;
②就業證明包括工商營業執照、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係證明或者其他能夠證明有合法穩定就業的`材料等;
③住所證明包括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產權證明檔案、購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單位、就讀學校出具的住宿證明等。
流程快 15天就能拿到居住證
一般情況下,從受理當天算起,15天內申請人就能領到《北京市居住證》,因法定原因需要對本條第二款規定的時限延長的,制發《北京市居住證》的時間最長也不得超過30日。如果申請人不符合條件,也將由區公安機關透過受理申請的派出所或區公安機關委託的來京人員社群登記服務機構書面告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申領的具體流程如下:
此外,首次申領《北京市居住證》,免收證件工本費;換領、補領《北京市居住證》,應當繳納證件工本費。
三項權利、六項服務、五項便利,還在不斷擴大
《北京市居住證》權益分類主要有三種——權利、基本公共服務和辦事便利。
權利方面,包括在京依法享受勞動就業、參加社會保險以及繳存、提取、使用住房公積金三項。
基本公共服務,包括義務教育、基本公共就業服務、公共文化體育服務、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和計劃生育服務、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務以及國家規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務六項。
辦事便利,包括機動車登記、申領機動車駕駛證、報名參加職業資格考試和申請授予職業資格、辦理生育服務登記和其他計劃生育證明材料以及國家規定的其他便利五項。
此外,《北京市居住證》的權利範圍還在不斷擴大,包括與當地戶籍人口同等的中等職業教育資助、就業扶持、住房保障、養老服務、社會福利、社會救助等權利都將逐步納入居住證權利範圍。
特殊人員可由他人代申領
未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老年人、殘疾人可由其監護人以及近親屬代為申領《北京市居住證》,具體需要的材料如下:
居住證每年簽註1次
《北京市居住證》實行年度簽註制度,每年簽註1次。辦理簽註手續不得收取費用。《北京市居住證》持有人擬在京連續居住的,應當在居住每滿1年之日前1個月內,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公安機關委託的來京人員社群登記服務機構提交能夠證明其符合本辦法第七條規定條件的有關材料,申請辦理簽註手續。
逾期未辦理簽註手續的,《北京市居住證》使用功能中止;補辦簽註手續的,《北京市居住證》使用功能恢復,持有人在京的居住年限自補辦簽註手續之日起連續計算。
其他注意事項
遺失、損壞:《北京市居住證》損壞難以辨認或者遺失的,《北京市居住證》持有人應當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公安機關委託的來京人員社群登記服務機構申請辦理換領、補領手續。《北京市居住證》持有人因證件損壞難以辨認而換領新證的,應當交回原證。
資訊變更:《北京市居住證》持有人在京居住地址發生變更的,應當及時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公安機關委託的來京人員社群登記服務機構申請辦理居住資訊變更手續。
登出:死亡、已在京登記常住戶口或者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應當登出的情形,區公安機關應當登出其持有的《北京市居住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