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辦卡新規定
日前,中國人民銀行釋出:關於信用卡業務有關事項的通知,對信用卡利率標準、免息還款期和最低還款額、預借現金業務等作出了新的規定,信用卡新規自2017年1月1起實施。剁手族透支的利息相比現在,最高可能打七折,免息期還可以超過60天,甚至每個月的最低還款金額還可以和銀行進行協商。
變化一:透支利息最高每日萬分之五 可打七折
目前,各家銀行的透支利息是每日萬分之五,摺合成年化利率高達18.25%。此次《通知》取消了現行統一規定的信用卡透支利率標準,實行透支利率上限、下限區間管理,透支利率上限為日利率萬分之五,透支利率下限為日利率萬分之五的7折。也就是調整之後,日利率萬分之五則變成上限,而下限則在萬分之五上打七折,即萬分之3.5,也就是說,以後銀行收取使用者透支利率將在0.035%—0.05%之間。
新規實施以後,大家辦信用卡可以挑挑揀揀,選擇透支利率相對較低的了。
此外,新規規定,信用卡透支的計結息方式,以及對信用卡溢繳款是否計付利息及其利率標準,由髮卡機構自主確定。
變化二:滯納金改叫違約金
賬單到期時還不上最低還款額?那就必須交滯納金了。信用卡滯納金指的是持卡人在信用卡到期還款日實際還款額低於最低還款額的情況下,最低還款額未還部分要支付滯納金。
目前,銀行收取的'滯納金比例由央行統一規定,為最低還款額未還部分的5%。一名使用者信用卡消費了1萬元,最低還款額為1000元,到期還款日之前沒有還款,銀行目前收取的信用卡滯納金大多為1000元乘以5%,在實際收費中,滯納金收取最低1元。需要注意的是,滯納金收費的基數是最低還款額未還部分。
不過,由於各家銀行政策不同,所設的最低額度也不盡相同,目前各行對於滯納金最低收費標準不一,工商銀行、農業銀行、建設銀行、浦發銀行的滯納金收費標準中,對於最低收費標準要求較低,沒有門檻或者有5元起的最低收費標準。而招商銀行、交通銀行、興業銀行、廣發銀行等最低滯納金收取標準為最低10元或20元。此外,部分銀行還設定了滯納金收費上限,工商銀行規定滯納金最高收取500元,華夏銀行最高收取2000元。
在信用卡新規中,央行取消了信用卡滯納金,但這並不等於還不上也不用罰錢,而是改為由銀行收取“違約金”。在《通知》中,央行規定,對於持卡人違約逾期未還款的行為,髮卡機構應與持卡人透過協議約定是否收取違約金,以及相關收取方式和標準。也就是說,今後違約金怎麼收取,可能將由信用卡中心與持卡人共同決定,持卡人將有機會貨比三家。
不過,多位銀行業人士表示,這還不能代表持卡人有了完全的議價權,“比如降低甚至免收逾期違約金,持卡人可能延遲很久還款甚至不還,這樣銀行就要揹負壞賬增加的風險,所以預計和此前不會有很大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