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銀行轉賬新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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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銀行轉賬新規定
加轉賬方式,調整轉賬時間。自2016年12月1日起,銀行和支付機構提供轉賬服務時應當執行下列規定:
1.向存款人提供實時到賬、普通到賬、次日到賬等多種轉賬方式選擇,存款人在選擇後才能辦理業務。
2.除向本人同行賬戶轉賬外,個人透過自助櫃員機(含其他具有存取款功能的自助裝置,下同)轉賬的,髮卡行在受理24小時後辦理資金轉賬。在髮卡行受理後24小時內,個人可以向髮卡行申請撤銷轉賬。受理行應當在受理結果介面對轉賬業務辦理時間和可撤銷規定作出明確提示。
3.銀行透過自助櫃員機為個人辦理轉賬業務的,應當增加漢語語音提示,並透過文字、標識、彈窗等設定防詐騙提醒;非漢語提示介面應當對資金轉出等核心關鍵欄位提供漢語提示,無法提示的,不得提供轉賬。
(九)加強銀行非櫃面轉賬管理。自2016年12月1日起,銀行在為存款人開通非櫃面轉賬業務時,應當與存款人簽訂協議,約定非櫃面渠道向非同名銀行賬戶和支付賬戶轉賬的日累計限額、筆數和年累計限額等,超出限額和筆數的,應當到銀行櫃面辦理。
除向本人同行賬戶轉賬外,銀行為個人辦理非櫃面轉賬業務,單日累計金額超過5萬元的,應當採用數字證書或者電子簽名等安全可靠的支付指令驗證方式。單位、個人銀行賬戶非櫃面轉賬單日累計金額分別超過100萬元、30萬元的,銀行應當進行大額交易提醒,單位、個人確認後方可轉賬。
(十)加強支付賬戶轉賬管理。自2016年12月1日起,支付機構在為單位和個人開立支付賬戶時,應當與單位和個人簽訂協議,約定支付賬戶與支付賬戶、支付賬戶與銀行賬戶之間的日累計轉賬限額和筆數,超出限額和筆數的,不得再辦理轉賬業務。
(十一)加強交易背景調查。銀行和支付機構發現賬戶存在大量轉入轉出交易的,應當按照“瞭解你的客戶”原則,對單位或者個人的交易背景進行調查。如發現存在異常的,應當按照審慎原則調整向單位和個人提供的相關服務。
(十二)加強特約商戶資金結算管理。銀行和支付機構為特約商戶提供T+0資金結算服務的,應當對特約商戶加強交易監測和風險管理,不得為入網不滿90日或者入網後連續正常交易不滿30日的特約商戶提供T+0資金結算服務。
ATM轉賬24小時內可撤銷
2016年12月1日起,ATM、手機、網銀的轉賬有點麻煩了。在ATM機上轉賬的.話,不管你選擇的是實時到賬、普通到賬還是次日到賬,都要24小時以後才能到賬,轉錯賬、被騙了可以追回錢,不過也要提防新騙局哦!
微信、支付寶等限制轉賬金額
一、銀行和支付機構與客戶事先約定限額和筆數。超過限額和筆數的,銀行賬戶轉賬應到銀行櫃檯辦理,支付賬戶則不得辦理。
二、強化安全驗證方式。除向本人同行銀行賬戶轉賬外,銀行為個人辦理非櫃面轉賬業務,單日累計金額超過5萬元的,應採用數字證書或電子簽名等安全可靠的支付指令驗證方式。
三、設定大額交易提醒。單位、個人銀行賬戶非櫃面轉賬日累計分別超過100萬元、30萬元的,銀行應當進行大額交易提醒,單位和個人確認後方可轉賬。
半年無交易賬戶暫停非櫃面業務
據公安機關反映,不法分子在大量收購賬戶、假冒開戶後,一些賬戶不會馬上啟用,而正常情況下,個人開戶後一般會立即啟用,長期不用賬戶應作為異常情況引起高度關注。
在央行出臺的新規中,還規定對開戶之日起6個月內無交易記錄的賬戶,銀行應當暫停非櫃面業務,支付機構應當暫停所有業務,待單位和個人重新向銀行和支付機構核實身份後,方可恢復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