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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養老保險計算

社會養老保險計算


導言:社會養老保險是退休人員晚年的重要生活保障。自國家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部長提出“2006年1月1日起,個人養老賬戶的規模統一由目前本人繳費工資的11%調整為8%”之後,人們就開始盤算以下問題:這3%的費用去了哪裡?究竟哪些人群會受此影響?受影響的那些人群,在退休後究竟少拿了多少養老錢?


計算方法

按照老的計發辦法,繳費滿15年以上的,基數養老保險金的計算方法為: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餘額/120,而基礎養老金=上年度市職工月平均工資×20%。在該辦法下,作為基本養老金最重要的組成部分--基礎養老金,無論繳費多少,也不論繳費時間比15年延長多少,都是一樣的,缺乏激勵機制。

而按照新的養老金計發辦法,參保人員每多繳一年就多一些養老金,上不封頂,有利於形成“多工作、多繳費、多得養老金”的激勵約束機制,具體計算方案為:(省基+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1%+首次領取時個人賬戶儲存餘額/計發月數。

1、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的內容包括三部分:個人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部分+按社保利率計算的利息。很明顯,新政策將把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部分的去除。

2、繳費比例:該部分由個人繳費和單位繳費組成。

(1)個人繳費根據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最低數為上年全市職工工資的60%;最高數為上年全市職工工資的300%)的8%繳納。

(2)單位繳費根據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22%繳納。原先的老政策是個人繳費全部和單位繳費的3%計入個人養老賬戶,單位繳納的19%劃轉為社會統籌,而新政策將單位繳費的3%也劃入社會統籌用來解決養老空賬問題。

3、社會養老保險金的計算公式

:“中人”的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退休前一年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20%(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按15%)+個人賬戶本息和÷120+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1997年底前繳費年限×1.4%。

“新人”的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基礎養老金按本人退休時上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20%計發,個人賬戶養老金按本人賬戶儲存額除以120計發。(注:由於客觀原因,全國某些城市的計算標準可能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