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蕪湖退休養老金調整表

2016蕪湖退休養老金調整表

昨日,記者從蕪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獲悉,省人社廳、財政廳下發檔案,決定自2016年1月1日起,對全省2015年12月31日前已辦理退休手續的人員增加基本養老金。

據悉,今年是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第一次同步調待,兩類人員都實行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和適當傾斜調整相結合的辦法。定額調整主要體現公平;掛鉤調整主要體現激勵;適當傾斜調整主要體現對退休早、養老金水平偏低的高齡人員的統籌照顧。

按照全省今年的政策,本次增加的基本養老金包括定額部分、掛鉤部分和傾斜部分。定額調整部分,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每人每月都增加65元。

掛鉤調整部分,企業退休人員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人每月增加2元,另每人每月增加本人基本養老金水平的1%;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本人基本養老金水平的3.5%。

適當傾斜調整部分,在前兩者的基礎上,對2015年12月31日年滿70—74週歲、75—79週歲、80—84週歲、85週歲及以上的退休人員,再適當給予增加。符合上述年齡條件的企業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加140元、180元、260元和330元(上述人員中自2006年以來調整基本養老金時如已經享受過高齡傾斜,但達不到此標準的,分別補齊到此標準)。符合上述年齡條件的機關事業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加40元、70元、120元和160元。

人社局相關責任人表示,本次調待既充分體現了養老保險制度並軌的精神,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在調整物件、調整時間、調整方法、定額調整標準和高齡傾斜人員的`檔次劃分上保持一致,又兼顧了各自特點以及與原待遇的平穩銜接,在調整水平、掛鉤調整的具體辦法和傾斜標準上有所不同。

市人社部門目前正抓緊核對資訊,排程落實資金,暢通發放渠道,確保9月底前將增加的養老金髮放到位。

2016蕪湖退休養老金調整表

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日前下發《關於2016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決定自2016年1月1日起,對全省2015年12月31日前已辦理退休手續的退休人員增加基本養老金。

今年是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第一次同步按基本養老金調整辦法調整待遇,都實行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和適當傾斜調整相結合的調整辦法。定額調整主要體現公平;掛鉤調整主要體現激勵;適當傾斜調整主要體現對退休早、養老金水平偏低的高齡退休人員的統籌照顧。

按照我省今年的基本養老金調整政策,本次增加的基本養老金包括定額部分、掛鉤部分和傾斜部分。定額調整部分:兩類人員每人每月都增加65元。掛鉤調整部分: 企業退休人員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人每月增加2元,另每人每月增加本人基本養老金水平的1%;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本人基本養老金水平的 3.5%。適當傾斜調整部分:在定額調整和掛鉤調整的基礎上,對2015年12月31日年滿70—74週歲、75—79週歲、80—84週歲、85週歲及以上的退休人員,再適當給予增加。符合上述年齡條件的企業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加140元、180元、260元和330元(上述人員中自2006年以來調整基本養老金時如已經享受過高齡傾斜,但達不到此標準的,本次不是按此標準增加,而是分別補齊到此標準);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加40 元、70元、120元和160元。

本次基本養老金調整既充分體現了養老保險制度並軌的精神,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在調整物件、調整時間、調整方法、定額調整標準和高齡傾斜人員檔次劃分上保持一致,又兼顧了各自特點以及與原待遇調整辦法的平穩銜接,在調整水平、掛鉤調整的具體辦法和高齡傾斜標準上有所不同。市人社部門正在抓緊核對資訊,排程落實資金,暢通發放渠道,確保9月底前將增加的養老金髮放到位。

2016蕪湖退休養老金調整表

凡2015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的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退休人員,列入本次調整基本養老金範圍。此次調待從2016年1月1日起執行,增資部分將於9月底兌現到位。具體調整標準如下:

今年是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第一次同步按基本養老金調整辦法調整待遇,都實行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和適當傾斜調整相結合的調整辦法。定額調整主要體現公平;掛鉤調整主要體現激勵;適當傾斜調整主要體現對退休早、養老金水平偏低的高齡退休人員的統籌照顧。

按照我省今年的基本養老金調整政策,本次增加的基本養老金包括定額部分、掛鉤部分和傾斜部分。

1、定額調整部分:兩類人員每人每月都增加65元。

2、掛鉤調整部分:企業退休人員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人每月增加2元,另每人每月增加本人基本養老金水平的1%;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本人基本養老金水平的3.5%。

3、適當傾斜調整部分:

對符合以下條件的高齡退休人員,在定額增加和掛鉤增加的基礎上再另行增加:

截至2015年12月31日的企業退休人員

年滿70—74週歲每人每月分別增加140元;

年滿75-—79週歲每人每月分別增加180元;

年滿80—84週歲每人每月分別增加260元;

年滿85週歲及以上330元。

以前調整基本養老金時已經享受過高齡傾斜的人員,達不到上述標準的補齊到上述標準。

截至2015年12月31日的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

年滿70—74週歲每人每月分別增加40元;

年滿75-—79週歲每人每月分別增加70元;

年滿80—84週歲每人每月分別增加120元;

年滿85週歲及以上每人每月分別增加160元。

具體的養老金政策,建議工作日時候具體諮詢蕪湖社保中心。諮詢電話12333。

蕪湖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地址:蕪湖市渡春路13號

公開電話:0553-3816898

本次基本養老金調整既充分體現了養老保險制度並軌的精神,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在調整物件、調整時間、調整方法、定額調整標準和高齡傾斜人員檔次劃分上保持一致,又兼顧了各自特點以及與原待遇調整辦法的平穩銜接,在調整水平、掛鉤調整的具體辦法和高齡傾斜標準上有所不同。市人社部門正在抓緊核對資訊,排程落實資金,暢通發放渠道,確保9月底前將增加的養老金髮放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