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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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方案
為深化我校人事制度改革,推進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績效工資制度順利實施,根據樂亭縣教育局關於《樂亭縣義務教育學校績效工資實施辦法》的規定,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本方案。
一、 指導思想:
本著“總量控制,多勞多得,優績優酬”的分配原則,重點向班主任和擔任較重工作量的人員和有突出貢獻的人員傾斜,把我校工資改革的過程變成調動廣大教師工作積極性、激勵廣大教師奮發工作、努力創造一流業績的過程。
二、 實施範圍:
我校參與教學與管理的全部人員,實施績效工資制度,李各莊幼兒園幼兒園隸屬我校附設幼兒園,按縣局規定,幼兒教師按義務教育學校的標準和辦法執行。
三、 績效工資總量核定:
我校教師績效工資總量按年度核定,每年12月初,學校上報納入績效工資發放範圍的教師名冊,向縣局申報,由縣局將獎勵性績效工作核定到校。
四、 績效工資分配辦法:
教職工績效工資按《樂亭縣教育局關於義務教育學校教職工績效工資考核及績效工資分配實施方案》的規定,以固定數額按月發放與年終一次性發放相結合的辦法。學校分別在月底和每年的年底完成對教師績效考核,考核結果作為發放績效工資的依據。
1、基礎性績效工資的發放
基礎性績效工資,按《樂亭縣義務教育學校績效工資實施辦法》確定的標準執行,以固定數額按月發放。
2、獎勵性績效工資的'發放
教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按教師崗位、管理崗位、工勤崗位三個系列進行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設立7個專案,農村教師補貼,班主任津貼,中層崗位津貼,出勤,工作量津貼,考核津貼和教育教學成果獎。根據分配專案,按樂亭縣教育局關於《樂亭縣義務教育學校績效工資的實施辦法》實行按月發放與年終一次性發放相結合的辦法。
農村教師補貼,班主任津貼,中層崗位津貼從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中核出,單獨發放,剩餘部分用於發放出勤津貼,工作量(課時量)津貼,考核津貼和教育教學成果獎,對此部分學校依據縣局核出的全年人均獎勵性績效工作標準額,按比例發放。
具體辦法如下:
(1) 農村教師補貼的發放
按樂亭縣教育局學校佈局劃分規定,我校屬所處位置偏遠,條件艱苦,為一類農村學校,農村教師補貼為每人每月120元。
相關規定:
(一)、農村教師補貼按每年12個月計發,實行按月發放。
(二)、調入發放農村教師補貼的範圍學校,從調入下月起發放農村教師補貼,調出農村學校的,從調出的下月起停發農村教師補貼。
(三)、因病事假原因當月超過半數以上天數未在崗位工作的,扣發當月的農村教師補貼。
(2) 、班主任津貼的發放
班主任津貼從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中核出,以固定數額按月發放。
具體發放辦法:
按樂亭縣教育局規定的35人為一個標準班額,由縣局核出班級數額,學校對現有班級數核算班主任津貼,其中班主任津貼的70%作為固定數額髮至每個班主任,剩餘的30%按學生總人數平均分配發至每個班主任。
相關規定:
(一)班主任津貼按每年10個月計發。
(二)教師自擔任班主任之日起享受班主任津貼,離開班主任崗位之日起,不再享受班主任津貼。
(三)班主任因病、事假,進修等原因,不能履行班主任職責時,將班主任津貼以天數核算發給臨時代理班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