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高溫補貼標準2016
連日來,“秋老虎”持續發威,我省多地開啟高溫模式。隨著高溫持續,高溫津貼發放也愈加受關注,建築工人、環衛工人、公交司機、餐飲服務員,加上近年來新出現快遞員、送餐員、收費員等所構成的露天作業人群,他們每日冒著炎炎烈日,揮汗勞作。那麼,蘭州的露天作業人群是否都領到了高溫補貼呢,用工企事業單位是否盡責為勞動者撐起高溫補貼“遮陽傘”,記者對此進行了走訪。
現狀:有的有、有的沒 高溫津貼發放看良心
持續高溫,給施工一線的工人們帶來了巨大的考驗。為了保證職工們的身體健康,保障工程有序推進。近日,蘭州各大施工工地積極開展施工一線“夏送清涼”關愛職工活動。記者從蘭州軌道交通中鐵二十一局、中鐵二十局專案部獲悉,根據規定,每年有防暑降溫費用,一般用來買茶葉、冰糖、飲料、綠豆等防暑降溫用品。另外,工程專案部在最熱的天氣,還購買西瓜、飲料,清涼油蚊香等。蘭州公交集團今年除開通了多趟空調公交線路外,還為每位公交司機師傅發放了高溫津貼及防暑降溫飲品。
上週記者在火車站西側一工地看到,幾名工人正汗流浹背地工作。當詢問他們是否瞭解有關發放防暑降溫費的相關通知時,一位外地來蘭的工人說:“我在蘭州的工地上幹了好幾年,從來沒聽說過有發放防暑降溫費的說法。”在雁灘一房建專案現場施工的工人也告訴記者,他以前在某事業單位幹臨時工時聽說過夏天要發放防暑降溫費,但當時單位只給在編職工發放,現在在工地幹活更不敢奢望防暑費了。
8月15日,記者走訪城區戶外工作者時,當問他們工地是否發放防暑降溫費,一些環衛工人、建築工人們也紛紛搖頭稱不知道有這樣的費用。“後廚這麼熱,老闆也不給發高溫津貼,我們這種服務員一般老闆都不籤勞動合同,找也沒人管!”在西關附近一家火鍋店上班的程麗麗告訴記者。
同時,對於近年來不斷壯大的快遞員、送餐員隊伍,他們領取高溫補貼的情況也不樂觀。前日中午,記者回家吃過午飯後,躺在床上剛眯眼享受午覺時,手機鈴響了,早不來晚不來偏偏這會通知取快遞,午休被攪,心中很是不快。剛走到小區門口,一個身穿白色T恤的中年男子正揮汗如雨地從車上卸下一件件快遞包裹,白色的T恤已被汗水浸透,緊緊地貼在他的上身。“您好,您是來取快的嗎?準備給您送上(樓)去,可門衛不讓,只能麻煩您下來取!”快遞員胡師傅邊說邊不斷地用手抹去黝黑臉龐的汗水。攀談間,胡師傅告訴記者,天氣熱,許多人不願意出門,都在網上購物,快遞件數量劇增,他們中午也要頂著高溫送件,基本沒時間休息。當記者提起高溫津貼,胡師傅顯得沒有概念,經記者解釋後,胡師傅確認公司除發了些礦泉水飲品外,並未發放高溫津貼。“每天中午飯點,我要騎車在南關附近寫字樓間穿梭2個多小時,將幾十份不同餐食送到不同大樓、不同樓層的'顧客辦公室中。”“不像快件包裹,放到樓下就可以了,這湯湯水水,要是送的晚了,顧客退餐投訴,一趟就白乾了”,五月份剛來蘭州送快餐的程斌無奈地告訴記者。當問起是否領到高溫津貼,程斌告訴記者,由於他入職時間不長,目前還沒有和公司籤合同,試用期只發底薪,還得完成任務,高溫休息都沒有,更別提高溫補貼了。據記者走訪瞭解,蘭州市區目前除了順豐、京東等大型連鎖且管理較為規範的快遞品牌為快遞發放了防暑降溫相關福利外,其他快遞公司並未主動地去為快遞員撐“遮陽傘”。
連續幾天走訪調查發現,很多露天作業者並未分到高溫補貼這份蛋糕,而這一現象普遍存在於一部分中小企業、私營企業中。
標準:高溫露天作業每人每天可領12元 不發可投訴
那麼,高溫津貼是在什麼情況下發,都發給誰,又是怎樣的發放標準呢?據瞭解,去年8月5日,省人社廳下發《關於調整甘肅省高溫津貼標準的通知》(簡稱《通知》),對全省在崗職工高溫津貼標準進行調整。《通知》中明確了調整後的高溫津貼發放範圍:包括存在高溫作業及高溫天氣期間安排職工工作的企業和個體經濟組織等用人單位,差額撥款和自收自支事業單位參照執行。發放條件為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高溫天氣從事室外作業,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調整後我省高溫津貼發放標準為高溫、露天作業人員每人每天12元,其他作業人員每人每天8元,按在崗職工實際出勤天數計發的,在每年6~9月發放。
對於勞動者來說,所在單位不按規定發放高溫津貼怎麼辦?記者從省人社廳勞動關係處瞭解到,高溫津貼的發放是按在崗職工實際出勤天數計發的,在每年6月~9月發放,高溫津貼不得以實物抵頂。符合發放範圍和條件的勞動者而未按期如數領到高溫津貼,可向當地勞動保障監察部門反映情況,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還可以透過勞動仲裁維權。
另外,勞動者因高溫作業或者高溫天氣作業引起中暑,經診斷為職業病的,享受工傷保險待遇。針對部分用工單位從員工的基本工資中扣除用於高溫津貼費用的行為,從省人社廳勞動關係處工作人員同時表示,最低工資標準是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依法支付勞動者的最低報酬,不包含加班工資、高溫、有毒有害等特殊工種環境下的津貼。企業將高溫津貼計入最低工資標準的行為屬於違法行為。
呼籲:
相關部門採取措施
確保高溫津貼落實
高溫作業的環境中,會使人頭暈、心慌、疲倦,有中暑暈倒的情況發生,嚴重者甚至會危及生命。高溫補貼是炎炎夏日的一項“福利”,記者數日走訪發現,在蘭州高溫補貼只是一部分人的“綠豆湯”,並非人人有份。
究其原因主要有三點,第一,部分勞動者法律法規意識淡薄,對自身享有權利福利不瞭解,勞動維權意識淡薄;第二,近年來,全省各級人社部門大力推進勞動關係雙方簽訂勞動合同,但就目前來看,一些中小企業、私營企業、個體戶在僱傭員工時,不簽訂勞動合同的現象仍廣泛存在,缺乏法律約束,法律規定員工福利很難落實;第三,我省雖對高溫津貼相關發放標準進行了規定,但並未明確規定拒不執行高溫津貼發放的懲罰措施,缺乏有力的監管。
因此,呼籲廣大露天作業人員應樹立法律法規及維權意識,相關部門應出臺對應強有力的監管執行措施,從而確保勞動者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