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河北高溫補貼標準
盼望著,盼望著,夏季來了,高溫也來了……進入6月,不少地區迎來夏季高溫期,高溫津貼也進入發放時間。目前全國至少已有28個省份明確了津貼發放標準。身在河北的你也是可以領到保溫津貼的哦。下面跟著聘才小編一起來了解一下2016高溫津貼發放標準。
什麼是高溫津貼?
根據2012年修訂的《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規定,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並納入工資總額。
28省份明確高溫津貼發放標準 部分地區上調
據不完全統計,目前全國已經有28個省份明確了本地區的高溫津貼發放標準。而其中山東、陝西等地都是在去年上調了津貼標準。
例如,去年,山東省將從事室外作業和高溫作業人員的津貼從每人每月由120元漲至200元;非高溫作業人員每人每月80元漲至140元。這也是該省自2006年以來首次上調這一標準。陝西省的高溫津貼標準由原來的每人每天10元提高到25元。
河北省高溫津貼怎麼算?
河北省也在去年制定了夏季高溫津貼試行標準。根據該標準,從事室外露天作業的勞動者每人每小時(含加班加點)1.5元;沒有防暑降溫裝置或有防暑降溫裝置但達不到降低工作場所溫度效果的室內勞動者每人每小時(含加班加點)1元。
河北省因南北跨度長,氣溫差別大等原因,實行夏季高溫津貼差別時長。其中,冬季取暖期標準不超過4個月(含4個月)的市、區、縣(市),每年從5月21日至8月31日執行;冬季取暖期標準超過4個月(不含4個月)的市、區、縣(市),每年從6月11日至8月20日執行。
哪些人可以領高溫津貼?
只要用人單位安排了高溫作業,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經濟組織等單位的勞動者都可依法享受高溫津貼。露天作業比如交巡警、快遞員、建築工人、環衛工人、戶外線路檢測工人;室內作業如鍊鋼工人、機械鑄造工人等都能享受到高溫津貼。
高溫津貼是工資!不是福利!
針對不少企業甚至勞動者存在的這一觀念誤區,人社部門提醒:高溫津貼屬於勞動報酬(工資)的組成部分,該發而不發屬違法行為,最高面臨1萬元罰款;未足額髮放的,視為拖欠或剋扣工資。
工作中暑致死視為工傷
勞動者因在高溫天氣下工作引起中暑,經省衛生行政部門批准的職業病診斷機構診斷為職業病的',可依法申請工傷認定。勞動者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上因中暑死亡或者中暑後48小時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視為工傷,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清涼飲料”不能抵補貼
除了發放高溫補貼,用人單位還應當向從事露天工作和室內高溫工作的勞動者,免費提供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清涼飲料,但提供的清涼飲料不能抵扣高溫補貼。按照《關於高溫津貼發放的管理辦法》規定,用人單位應當按月發放高溫津貼,並在工資清單中列明具體專案及數額,並應儲存高溫津貼的發放記錄至少2年。勞動者從事高溫作業情況以及高溫津貼發放情況,由用人單位承擔舉證責任。
單位不發高溫津貼怎麼辦?投訴!
根據《辦法》,高溫津貼不是可發可不發,而是一定要發,不發高溫津貼就意味著沒有足額髮放工資。用人單位如果不依法支付高溫津貼的,勞動者可以向所在地縣級以上勞動保障監察機構舉報或投訴,由具有管轄權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依法責令改正。另外,勞動者還可以打12333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訴,依法維護勞動報酬權益。
高溫津貼不能只是“看起來很美”
讓高溫津貼制度從紙面落實到行動上,需要多方共同努力。對於勞動監察部門而言,要加大檢查力度,對哪些企業的勞動者通常從事高溫作業要做到心裡有數,並對其進行重點監督;有關部門還要積極透過媒體等渠道繼續加大宣傳力度,要讓更多的勞動者知曉高溫津貼是一項法定福利和其發放標準,鼓勵勞動者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在廣大企業,特別是中小企業中建立和完善工會組織,形成企業內部保護勞動者合法權益的監督機制。
炎炎夏日,每月一兩百元的高溫津貼,數額雖少,卻是國家對勞動者的體恤,體現了政策人文關懷的暖意。這份情意不能只停留在口頭上,要讓勞動者真真切切地感懷於心。“徒善不足以為政,徒法不足以自行”,好的政策要想真正造福於民,還得在執行上下一番功夫。
全國開展專項檢查高溫津貼不能成“紙上權益”
近年來,人社部、中華全國總工會等部門都曾多次強調,用人單位要按規定發放高溫津貼,且防暑降溫飲料不得充抵高溫津貼。此外,不少地區也出臺了相應的監督、懲罰措施。
例如,《廣東省高溫天氣勞動保護辦法》中就明確,未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的,由縣級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補發;逾期未改正的,處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罰款。
對於部分地區高溫津貼落實不到位的問題,有專家表示,目前高溫天氣的勞動保護主要依靠勞動監察部門、工會組織監督,監督管理工作比較乏力,懲處方面的欠缺,使得用人單位違法成本較低。此外,勞動者在企業面前較為弱勢,不敢更不會主張權利,都是高溫政策難落地的重要原因。
記者瞭解到,就在本月初,人社部下發了關於開展用人單位遵守勞動用工和社會保險法律法規情況專項檢查的通知,決定6月15日至7月29日期間,在全國組織開展專項檢查。
通知中,用人單位遵守高溫津貼規定情況被列入了檢查內容。此次檢查範圍為各類用人單位,其中,建築市政、交通、水利等工程建設領域和勞動密集型加工製造、餐飲服務等行業企業及鋼鐵、煤炭企業是重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