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地區春節傳統習俗
閩南地區春節傳統習俗
“敬天公、賀正”泉州過新年風俗
正月初一,常稱為“過年”、“過新年”,可見“年”既是時間單位,也是節日名稱,是年與年之間的大節。年是我國民間古老而又最為隆重的節日,堯舜時稱“載”,夏代稱“歲”,商代稱“祀”,周代起稱“年”,沿用至今(其間只有唐玄宗、唐肅宗二帝時一度稱“載”)。過年的時間自漢武帝時確定正月為歲首,即以正月初一為新年,又稱“元日”;又因此日始於旦,也稱“元旦”。辛亥革命後改行公曆,以1月1日為元旦,於是原稱為“元旦”的`農曆正月初一即改稱為“春節”,但仍習稱為“年”。
過年
從正月初一到十五,閩南人稱為“過年”,要待過了十五,“年”才算過去了。民謠雲:“初一場,初二場,初三無姿娘(姿娘意為婦女,此日婦女不上街);初四神落地(灶君從天上彙報回來);初五舀肥(掏糞便,農事開始);初六隔機(整理織布機,隔開經線與緯線,婦女們開始織布);初七七元(人日,取菜、果等七樣做‘七寶羹');初八完全(年糕吃完了);初九‘天公'生;初十好食天(指天氣寒冷宜在家飲酒);十一請女婿;十二倒去覓(婦女再回孃家探望一下);十三吃糜配芥菜(糜即稀飯,連日吃膩了酒肉,改改口味);十四結燈棚;十五上元丸;十六‘地媽'生;十七‘那怎生'(節日就這樣過去了)。”
敬天公
子正之時(零點)一到,四處爆竹聲響成一片,人們即在家中廳堂設案,擺上三牲、果合、清茶、金楮等供品,燃三炷清香,點燭,恭拜“天公”,敬祀祖先。這種祭祀一直持續到初四。
開正
除夕之夜守歲至深夜12點鐘響,迎來了新年黎明,在子正之時“敬天公”的同時,家家戶戶燃放爆竹,開門迎春納祥,俗稱“開正”。
賀正
清晨,無論男女老少,紛紛起床盥洗,穿上早已準備好的新衣服。早餐閤家吃麵線加雞蛋,吃蛋去殼,意在除黴氣,迎吉祥,面線則象徵福壽綿長。早餐後即出門走訪鄰居親友,笑臉相迎,首次見面皆要互道“恭喜”,俗稱“賀正”,亦拜年之意,一直到元宵。有客上門,要奉上糖果、蜜餞,或喝甜茶、咖啡,讓客人“甜一下”,以示有個甜蜜的開端。
團拜
清乾隆《泉州府志.風俗志》引宋代郡志所載雲:“元正賀禮,鄉老相約聚拜,省往復之煩。郡守、縣令率僚屬會焉。舊於貢闈,後於承天寺,至淳祐間(1241一1252年)乃即泮宮。鄰里則各於側近庵宇,會集齒長,歲推一人,具酒果為禮。今此禮廢。”解放後又恢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