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終獎金個人所得稅計算方法
國稅發[2005]9號檔案基本規定是:“納稅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應單獨作為一個月工資、薪金所得計算納稅”。
年終獎個人所得稅計算方式:
1、發放年終獎的當月工資高於3500元時,年終獎扣稅方式為:年終獎*稅率-速算扣除數,稅率是按年終獎/12作為“應納稅所得額”對應的稅率。
2、當月工資低於3500元時,年終獎個人所得稅=(年終獎-(3500-月工資))*稅率-速算扣除數,稅率是按年終獎-(3500-月工資)除以12作為“應納稅所得額”對應的稅率。
新稅率表
級數 | 含稅級距 | 不含稅級距 | 稅率 | 速算 |
1 | 不超過1500元的 | 不超過1455元的 | 3 | 0 |
2 | 超過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 | 超過1455元至4155元的部分 | 10 | 105 |
3 | 超過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 | 超過4155元至7755元的部分 | 20 | 555 |
4 | 超過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 | 超過7755元至27255元的部分 | 25 | 1005 |
5 | 超過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 | 超過27255元至41255元的部分 | 30 | 2755 |
6 | 超過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 超過41255元至57505元的部分 | 35 | 5505 |
7 | 超過80000元的部分 | 超過57505元的部分 | 45 | 13505 |
注:1.本表含稅級距指以每月收入額(扣除三費一金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和住房公積金後)減除費用三千五百元后的餘額或者減除附加減除費用後的餘額。
2.含稅級距適用於由納稅人負擔稅款的工資、薪金所得;不含稅級距適用於由他人(單位)代付稅款的'工資、薪金所得。
6個區間臨界點 導致年終獎“多發少得”
18001元~19283.33元
54001元~60187.50元
108001元~114600元
420001元~447500元
660001元~706538.46元
960001元~1120000元
年終獎的發放數額範圍是(0,18000],[27200,54000],108000,[160250,420000],[565000,660000],960000.範圍之外的年終獎最好併入工資發放,否則納稅人要承擔較多的稅負。
年終獎怎麼算?
一、先將僱員當月內取得的全年一次性獎金,除以12個月,按其商數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
如果在發放年終一次性獎金的當月,僱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低於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額,應將全年一次性獎金減除“僱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與費用扣除額的差額”後的餘額,按上述辦法確定全年一次性獎金的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
二、計算公式:
1.僱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高於(或等於)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額,適用公式為:應納稅額=僱員當月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2.僱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低於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額,適用公式:應納稅額=(僱員當月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僱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與費用扣除額的差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如果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的當月,工資高於或等於費用扣除額3500元的,計算公式為:應納個人所得稅稅額=個人當月取得的全年一次性獎金×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而當月工資低於費用扣除額3500元的,計算公式為:應納個人所得稅稅額=(個人當月取得的全年一次性獎金-當月工資與費用扣除額(3500元)的差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而稅率和速算扣除數的確定用全年一次性獎金總額÷12(一年12個月)後得出的商數,對照工薪所得個稅稅率表即可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