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稅超過起徵點
增值稅超過起徵點
超過增值稅的起徵點的,計稅:
1、小規模納稅人按3%計算應交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按17%差額計算應交增值稅 。即:
小規模納稅人應交增值稅為:
價稅合計/1.03=不含稅銷售額
不含稅銷售額*3%=應交增值稅
借:銀行存款(或應收賬款等)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
購入貨款及稅金合計,全部計入成本,沒有進項稅抵扣。
借:庫存商品(價稅合計)
貸:銀行存款(或應付賬款等)
2、一般納稅人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進項稅,如下:
發生銷售貨物及勞務時:
價稅合計/1.17=不含稅銷售額 (即主營業務收入)
不含稅銷售額*17%=應交增值稅(銷項稅)
借:銀行存款(或應收賬款等)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
購進貨物時開來增值稅專用發票,認證通過後,按發票上不含稅銷售額做為成本,稅金做為進項稅入賬:(計稅方法同銷售貨物一樣。)
借:庫存商品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
貸:銀行存款(或應付賬款等)
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進項稅 (即差額納稅)
特別提示,如果一般納稅人購入貨物時取得了普通發票,也是全額計入成本,沒有進項稅抵扣。只有增值稅專用發票,還必須經過認證系統認證通過後才可以抵扣進項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