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盜竊罪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規定:
第二百六十四條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凶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附:
一、盜竊是否構成盜竊罪的界限(盜竊罪罪與非罪的界限)
區分盜竊罪與非罪的界限,要把握以下幾點:1.對某些具有小偷小摸行為的、因受災生活困難偶爾偷竊財物的、或者被脅迫參加盜竊活動沒有分贓或分贓甚微的,可不作盜竊罪處理,必要時,可由主管機關予以適當處罰。2.把偷竊自己家電或近親屬財物的'行為與社會上的盜竊行為要進行區分。。。。。
二、盜竊罪與其他罪名的區別(此罪與彼罪)
要注意區別盜竊罪與他罪和違法行為的界限:
盜竊廣播電視設施、公用電信設施價值數額不大,但是構成危害公共安全犯罪的,依照刑法第124條的規定定罪處罰盜竊廣播電視設施、公用電信設施同時構成盜竊罪和破壞廣播電視設施、公用電信設施罪的,擇一重罪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