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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公司年終獎的計稅問題

2015關於小公司年終獎的計稅問題

1.關於年終獎費用入帳時間問題。

如果你公司年終獎金列入員工工資單上,則隨工資一起按你公司規定時間入帳即可。如果年終獎的發放未計入工資單中的,一般情況下,可以在發放當月計入相關成本費用。

2.關於年終獎金的計稅問題。

根據稅法規定:

納稅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單獨作為一個月工資、薪金所得計算納稅,並按以下計稅辦法,由扣繳義務人發放時代扣代繳:

(一)先將僱員當月內取得的全年一次性獎金,除以12個月,按其商數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

如果在發放年終一次性獎金的當月,僱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低於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額,應將全年一次性獎金減除“僱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與費用扣除額的差額”後的餘額,按上述辦法確定全年一次性獎金的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

(二)將僱員個人當月內取得的全年一次性獎金,按本條第(一)項確定的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計算徵稅,計算公式如下:

1)如果僱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高於(或等於)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額的,適用公式為:

應納稅額=僱員當月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2)如果僱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低於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額的,適用公式為:

應納稅額=(僱員當月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僱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與費用扣除額的差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在一個納稅年度內,對每一個納稅人,該計稅辦法只允許採用一次。

舉例說明。

員工A當月工資薪金所得1 000元,員工B當月工資薪金所得2 000元,另發放每人年終獎5 000元,則:

員工A。

1.當月工資薪金應納稅額 = 0

2.年終獎應納稅額

尚未扣完的費用扣除數 = 1 600 - 1 000 = 600元

確定適用稅率及速算扣除數:(5 000 - 600) / 12 = 366.67元,對應級距0-500元,適用稅率5%,速算扣除數0元。

應納稅額 = (5 000 - 600) * 5% - 0 = 220元

3.當月共計應納稅額 = 0 + 220 = 220元

員工B。

1.當月工資薪金應納稅額 = (2 000 - 1 600)* 5% - 0 = 20元

2.年終獎應納稅額

尚未扣完的費用扣除數 = 0元

確定適用稅率及速算扣除數:(5 000 - 0) / 12 = 416.67元,對應級距0-500元,適用稅率5%,速算扣除數0元。

應納稅額 = (5 000 - 0) * 5% - 0 = 250元

3.當月共計應納稅額 = 20 + 250 = 270元

關於補充問題。

對於未列入工資單中的.年終獎金,相關會計處理:

借:應付工資

貸:現金 或 銀行存款

借:製造費用 等科目

貸:應付工資

(該分錄,也可與工資單費用一起合併處理)你好。

1.關於年終獎費用入帳時間問題。

如果你公司年終獎金列入員工工資單上,則隨工資一起按你公司規定時間入帳即可。如果年終獎的發放未計入工資單中的,一般情況下,可以在發放當月計入相關成本費用。

2.關於年終獎金的計稅問題。

根據稅法規定:

納稅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單獨作為一個月工資、薪金所得計算納稅,並按以下計稅辦法,由扣繳義務人發放時代扣代繳:

(一)先將僱員當月內取得的全年一次性獎金,除以12個月,按其商數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

如果在發放年終一次性獎金的當月,僱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低於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額,應將全年一次性獎金減除“僱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與費用扣除額的差額”後的餘額,按上述辦法確定全年一次性獎金的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

(二)將僱員個人當月內取得的全年一次性獎金,按本條第(一)項確定的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計算徵稅,計算公式如下:

1)如果僱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高於(或等於)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額的,適用公式為:

應納稅額=僱員當月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2)如果僱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低於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額的,適用公式為:

應納稅額=(僱員當月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僱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與費用扣除額的差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在一個納稅年度內,對每一個納稅人,該計稅辦法只允許採用一次。

舉例說明。

員工A當月工資薪金所得1 000元,員工B當月工資薪金所得2 000元,另發放每人年終獎5 000元,則:

員工A。

1.當月工資薪金應納稅額 = 0

2.年終獎應納稅額

尚未扣完的費用扣除數 = 1 600 - 1 000 = 600元

確定適用稅率及速算扣除數:(5 000 - 600) / 12 = 366.67元,對應級距0-500元,適用稅率5%,速算扣除數0元。

應納稅額 = (5 000 - 600) * 5% - 0 = 220元

3.當月共計應納稅額 = 0 + 220 = 220元

員工B。

1.當月工資薪金應納稅額 = (2 000 - 1 600)* 5% - 0 = 20元

2.年終獎應納稅額

尚未扣完的費用扣除數 = 0元

確定適用稅率及速算扣除數:(5 000 - 0) / 12 = 416.67元,對應級距0-500元,適用稅率5%,速算扣除數0元。

應納稅額 = (5 000 - 0) * 5% - 0 = 250元

3.當月共計應納稅額 = 20 + 250 = 270元

關於補充問題。

對於未列入工資單中的年終獎金,相關會計處理:

借:應付工資

貸:現金 或 銀行存款

借:製造費用 等科目

貸:應付工資

(該分錄,也可與工資單費用一起合併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