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取暖費收取標準2015
隨著天氣變冷,供暖費問題也備受人們關注。據悉,2015年天津供暖費標準已經可以知曉。下面,我們一起來看看2015年天津供暖費標準。
2015年天津供暖時間
2015年天津供暖時間從11月15日正式啟動,根據天氣情況逐步升溫,完全截止時間為明年3月31日。
2015年天津供暖費標準
天津取暖費計算標準是怎樣?居民住宅的取暖費收繳按“供熱建築面積”計算,安裝採曖設施的陽臺按供熱建築面積的100%計算收費面積,更多關於天津取暖費的內容.
一些商住兩用房裡的小區居民,繳納供暖費的標準卻不一樣。房屋實際用途是居民住宅,有的按居民標準繳供暖費,有的卻要以非居民標準繳費。
國家對取暖費的規定標準如下:
①:國家規定,尚未安裝取暖裝置的可以不用繳納取暖費,統一管理的`小區,會統一安裝。暖氣費標準
②:取暖費的收取一般是按照小區規定的費用來算,和物業費一樣,只要房屋產生相關費用,不管住戶是否居住,都要繳納。暖氣費標準
③:一般暖氣費不同地方的價格和收取方法不一樣,以月為單位、以季度為單位、以年為單位都是可以的。一般暖氣費是按照房屋面積徵收的。
供暖注意事項
1.冬季家居供暖期間我們一定要小心面板瘙癢的狀況發生。冬季,人的面板本身就容易乾燥、瘙癢,來了暖氣後,室內溫度較高,更會加速面板水分流失,使面板纖維失去韌性而導致斷裂,從而形成無法恢復的皺紋。老年人面板瘙癢,不當抓撓還會造成溼疹。
2.冬季家居供暖之後,居民也需要小心心血管疾病的來襲,心血管系統推動全身的血液迴圈,暖氣過熱“搶走”人體的水分,會導致血液黏稠度增高,引起血壓下降及心絞痛等心血管疾病。專家介紹,屋裡暖氣過熱,和室外溫差太大,可能導致血壓波動大、冠狀動脈“不堪重負”,引發冠心病。同時,對肺心病、心功能不全患者而言,“暖氣病”引發的呼吸道感染很容易導致心慌、胸悶等症狀。
在家居供暖的時候,很多細節都是需要注意的,不要因為暖氣給我們帶來了溫度,抵禦了嚴寒,就不顧及到一些弊端的發生,其實在生活上,供暖的居室內,不注意防範也是會引起了一些疾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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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西安暖氣費標準
用熱價格每平米不超過5.8元。1吉焦的熱量能讓1.9-1.97平方米的建築面積暖起來。所以,暫按一個取暖季吉焦價可供建築面積1.9-1.97平方米的比價關係,確定西安城區集中供熱流量熱價與面積熱價之間的換算係數,具體比例關係為:居民用熱價格=(44元/吉焦÷1.9平方米÷4個月≈5.8元/平方米月)。
2015年北京暖氣費標準
要看本小區以什麼燃料方式供暖。燃油每平方米30/年,燃煤每平方米18-23/年。用它乘以你的取暖面積,就是你每年應交的取暖費金額。
2015年濟南暖氣費標準
本年度的取暖單價仍將按照濟南市物價局相關檔案執行,居民住宅取暖費(據2008113號文)每平方米26.7元(按套內面積),非居民住宅取暖費(據2010119號文)每平方米39.8元,中小學校及託兒所、幼兒園的取暖費為每平方米26.7元(按建築面積)。
2015年哈爾濱暖氣費標準
我市供暖期為當年10月20日至次年4月20日,居民供熱費為使用面積40.35元/平方米。如果供熱費調整,將由物價部門在價格監審基礎上,透過聽證會方式進行價格調整,請廣大網民、市民切勿以訛傳訛。
2015年瀋陽暖氣費標準
今年,瀋陽市房產局取暖費調整方案:住宅取暖費22元/平方米,非住宅取暖費23.5元/平方米。按照建築面積收費。(原先取暖費有四個標準:燃煤鍋爐19元/建築平方米..
省建設廳等部門要求推行取暖費“暗補”變“明補”的政策規定,各類人員取暖費隨工資發放的標準,均按房屋建築面積確定。
2015年太原暖氣費標準
據悉,現階段太原市供暖分為小區區域供暖和集中供熱兩大類。在燃料方面有燃煤和天然氣兩種,其中燃煤供熱價格標準在3.6元/月到4.8元/月之間,而天然氣供暖價格標準未定。
2015年石家莊暖氣費標準
住宅的取暖費分為兩種,分為帶有電梯間的住宅和不帶電梯間的住宅,兩種的取暖費演算法也是不一樣的。一般的高層住宅取暖費(帶有電梯間)=22元/平方米(建築面積*85%);多層住宅取暖費(不帶電梯間)=22元/平方米*(建築面積*90%)。
今年的居民住宅供熱費跟去年一樣,居民住宅供熱費依然為每平方米29元。關於學校、機關、企事業單位學生宿舍、職工公寓及經民政部門批准的養老機構、教育部門批准的幼兒園供熱收費問題。學校(中、小學及大專院校)學生宿舍,機關、企事業單位職工公寓及經民政部門批准的養老機構、教育部門批准的幼兒園供熱執行居民住宅供熱收費標準,建築面積每平方米29元。
2015年鄭州暖氣費標準
據瞭解,今年2014年鄭州取暖費收取標準不變,居民用熱為每天每平方米0.19元,其他用熱為每天每平方米0.28元。如果您想申請用熱或者解除用熱,可在9月30日前辦理報增報減相關手續。
2015年大連暖氣費標準
居民住宅收費標準由現行每平方米建築面積18元調整為23元。
非居民住宅收費標準由現行每平方米建築面積20元調整為25元。以室內淨高4.0米為限,每超過0.3米加價10%,不足0.3米不加價,超高的加價累計不得高於30%(學校、幼兒園、福利院、敬老院除外)。
中小學(不含職業技術學校及私立學校)、幼兒園、福利院、敬老院按居民住宅收費標準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