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寧2015最低工資標準
青海省將在原最低工資標準上上調150元,平均增加幅度為16.5%。
調整後的最低工資標準為:西寧市、海東地區月最低工資標準由每人每月900元調整為105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由9.1元調整為10.6元;海南州、海北州、黃南州月最低工資標準由每人每月910元調整為106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由9.2元調整為10.7元;海西州、果洛州、玉樹州月最低工資標準由每人每月920元調整為107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由9.3元調整為10.8元。
調整工資的最低標準,適用於青海省境內的'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戶和與其建立勞動關係的勞動者,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其建立勞動關係的勞動者。
最低工資標準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依法應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最低工資標準一般採取月最低工資標準和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兩種形式,月最低工資標準適用於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準適用於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一般包括獎金和一些補貼。最低工資標準每兩年至少年調整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