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國慶加班最低工資
務院辦公廳釋出的節假日安排顯示,今年中秋節放假時間為:9月26日、27日;國慶節10月1日至7日放假共7天。那麼,如果在長假期間加班,工資怎麼算?記者採訪得知,今年中秋加上國慶,兩個假日加在一起共有9個加班日,如果市民全部放棄休息選擇上班,則可以拿到相當於22天的'日工資,至少1638.6元。9月27日中秋節,10月1日到3日國慶節,共4天是法定節假日,用人單位凡在這4天安排加班,應按不低於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300%另行支付加班工資,而且不得以調休等方式代替。
如果勞動者被安排在9月26日以及10月4日至7日加班的,用人單位應安排勞動者補休,否則應按照不低於日或者小時工資基數的200%支付加班工資。據介紹,按國家規定,日工資等於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21.75天)。
今年,我市迎澤區、尖草坪區、杏花嶺區、萬柏林區、晉源區、小店區、古交市月最低工資標準由1450元提高到1620元。如果勞動者9天都加班,且不給補休的話,加班費最低為1620÷21.75(月法定計薪天數)×22=1638.6元。省勞動保障維權中心提醒,加班費的計算基數應不低於新調整後的最低工資標準。如果勞動者被拖欠加班費,可透過三種途徑維權:一是向當地勞動保障監察機構投訴舉報,或撥打人力資源社會保險諮詢電話12333進行投訴;二是因支付加班工資引發爭議的,可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申訴,請求裁決用人單位支付加班費及補償等;三是就近到維權中心設立的“勞動保障維權服務站”進行法律諮詢和尋求幫助。
此外,勞動者也要提高法律意識,在外出打工或維權過程中,要注意收集勞動合同、考勤表、加班工作記錄、工資條等相關有利證據。
2015年中秋國慶加班費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