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法十大亮點
教材嚴禁打廣告,10歲以下兒童不能作為廣告代言人,虛假宣傳、引人誤導的內容均屬虛假廣告,代言虛假廣告將受到行政處罰,3年內不能再代言……新《廣告法》將於9月1日起施行。對於消費者來說,新法有什麼保障?
昨日,記者採訪了石家莊市工商局商廣處相關負責人,請其詳細解讀新《廣告法》帶來的十大變化。該負責人介紹,此次廣告法修改的幅度很大,其中包括明確虛假廣告的定義和典型形態,新增廣告代言人的法律義務和責任的規定,進一步提高法律責任的震懾力等多個方面。據其介紹,修改後的新廣告法,由原來的49條變為75條,主要包括十大亮點:
亮點1:代言人要擔責
新《廣告法》新增廣告代言人的法律義務和責任的規定,明確規定廣告代言人不得為虛假廣告代言,不得為未使用過的商品和服務代言。這意味著明星代言責利相當有了依據,明星代言應當“言於律己”。如果明星代言的是虛假廣告,同樣負有連帶責任。
亮點2:虛假廣告有了明確定位
新《廣告法》明確了虛假廣告的定義和典型形態。新《廣告法》還著重解決群眾關注的虛假違法廣告治理問題,明確規定廣告內容虛假及內容引人誤解均屬於虛假廣告,同時列明構成虛假廣告的具體情形,加大對虛假違法廣告的懲治力度,為工商機關打擊虛假違法廣告提供了法律武器。
亮點3:處罰更有力度
新《廣告法》加大了對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對嚴重的.廣告違法行為,如釋出虛假廣告、利用廣告推銷禁止生產銷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務等,新法增加了行政處罰種類,加大打擊力度,包括:加大了罰款的額度;增加了資格罰,對情節嚴重的廣告違法行為增加吊銷營業執照的處罰;增加了信用懲戒,規定有關違法行為資訊要記入信用檔案等。
亮點4:細化了廣告內容準則
新《廣告法》修訂完善或新增保健食品、藥品、醫療、醫療器械、教育培訓、招商投資、房地產、農作物種子等廣告的準則。舊版廣告法只有7種商品和服務的廣告準則,這次增加到17種,凡是和消費者生產生活聯絡比較緊密的,幾乎都囊括了進來。
亮點5:嚴控菸草廣告發布
新《廣告法》禁止菸草廣告有利於遏制菸草消費,維護人民身體健康,根據我國履行《菸草控制框架公約》的需要,此次新《廣告法》進一步規定禁止在大眾傳播媒介或者公共場所、公共交通工具、戶外發布,同時明確禁止利用其它商品廣告變相釋出菸草廣告。
亮點6:新增未成年人廣告管理
新《廣告法》中新增規定,如不得利用十週歲以下未成年人作為廣告代言人;不得在中小學校、幼兒園內開展廣告活動,不得利用中小學生和幼兒的教材、教輔材料等釋出或者變相釋出廣告;在針對未成年人的大眾傳播媒介上不得釋出醫療、藥品、保健食品、醫療器械、化妝品、酒類、美容廣告,以及不利於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網路遊戲廣告。
亮點7:新增網際網路廣告規定
為了規範網際網路廣告的釋出行為,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新《廣告法》明確規定網際網路廣告活動也必須遵守廣告法的各項規定。 針對廣告擾民問題,新法規定未經當事人同意或請求,不得向其住宅、交通工具傳送廣告,也不得以電子資訊方式傳送廣告。彈出廣告應當確保一鍵關閉。網際網路資訊服務提供者對利用其平臺釋出違法廣告的,應當予以制止。
亮點8:增加了公益廣告發布規定
原《廣告法》僅規範了商業廣告,沒有涉及公益廣告。新《廣告法》明確增加規定國家鼓勵、支援開展公益廣告宣傳活動,大眾傳播媒介有義務釋出公益廣告。
亮點9:提高了法律責任的震懾力
按照過罰相當原則,新《廣告法》區分違法行為的社會危害程度和具體情節,對嚴重的廣告違法行為,如釋出虛假廣告、利用廣告推銷禁止生產銷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務等,設定了較重的法律責任。增加了行政處罰種類,加大打擊力度。包括:增加了資格罰,對情節嚴重的廣告違法行為增加吊銷營業執照、吊銷廣告發布登記證件的處罰;增加了信用懲戒,規定有關違法行為資訊要記入信用檔案。過去對媒體釋出廣告、對廣告主釋出的廣告,根據廣告費用處罰款1到5倍,現在是3到5倍,還有的廣告費用難以計算的,現在最高可以罰到200萬元,處罰力度更大。
亮點10:加大對大眾傳播媒介廣告發布監管
廣播、電視、報刊等大眾傳播媒介是廣告發布的重要渠道,新《廣告法》對其廣告發布活動進一步加強了管理,如新增要求電臺、電視臺釋出廣告應當遵守有關時長、方式的規定。大眾傳播媒介不得以介紹健康、養生知識等形式變相釋出醫藥類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