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醫保退休者來歲起將不再由養老保險基金繳費
【導語】:2014年將至,深圳2014年醫療保險開始實驗新政策,《深圳市社會醫療保險步伐》本步伐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關於深圳醫保繳費有了新劃定,2014年深圳醫保繳費年限和2014年深圳醫保繳費方法等有了哪些變革?具體閱讀下文。
原問題:退休者醫保將不再由養老保險基金繳費 來歲起實驗
來歲起實驗,滿意必然的醫療保險繳費年限前提後免費享受報酬
《深圳市社會醫療保險步伐》將於2014年1月1日起施行。市社保局昨日提示,2014年起在本市治理按月領取職工養老保險手續的退休職員,其醫療保險不再由養老保險基金繳費,而實施滿意必然的醫療保險繳費年限前提後免費享受報酬,因此,治理退休的參保人需相識本身醫保繳費年限後再繳費。
深圳市社會醫療保險步伐(最新)
按《社會保險法》的劃定,2014年起,在深圳治理按月領取職工養老保險手續的退休職員,其醫療保險不再由養老保險基金繳費,而實施滿意必然的'醫療保險繳費年限前提後免費享受報酬。繳費年限實施慢慢過渡的方法,即從2014年起,本市醫療保險現實繳費年限10年、累計繳費年限15年,退休後可免費享受醫療保險報酬;透過10年過渡,到2024年退休職員累計繳費年限到達25年及本市現實繳費年限達15年的,退休後可免費享受醫療保險報酬;退休時繳費年限不敷的,應繼承繳費至劃定的年限。為此,來歲起退休的參保職員需相識本身的繳費年限是否切合相干劃定,再確定本身是否必要再交費,以免醫保報酬受到影響。
另外,隨遷入戶本市且沒有按月領取職工養老保險報酬或退休金的老人介入醫療保險,由原本的一次性18年繳費改為按月繳費,繳費尺度為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均勻人為的11.7%(箇中根基醫療保險11.5%,處所增補醫療保險0.2%);已一次性繳費的職員不再變換。參保人滿意遏制繳費的前提後其在本市介入根基醫療保險一檔的累計年限滿15年,可繼承享受根基醫療保險一檔報酬,介入根基醫療保險一檔的累計年限不滿15年的,享受根基醫療保險二檔報酬,或繼承介入根基醫療保險一檔並繳納響應的醫療保險。為辦理因用人單元緣故起因導致參保人世斷參保題目,應承用人單元補繳不高出兩年的醫療保險,補繳後年限可歸併計較,但補繳前產生的醫療用度由用人單元包袱,補繳後新產生的醫療用度由醫療保險基金付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