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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職工生養保險用度繳納題目

深圳市2015年職工生養保險用度繳納題目

各相干單元:

我市從2015年1月起實驗《廣東省職工生養保險劃定》,對付有關生養保險用度繳納題目,告示如下:

一、關於生養保險繳費基數

用人單元每月生養保險費的繳費基數為本單元職工繳費基數的總和。

職工繳費基數為其上月人為總額;新介入事變、從頭就業和新創立用人單元的職工首月繳費基數為其首月人為總額。人為總額高出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均勻人為百分之三百的,高出部門不計入繳費基數;繳費基數不得低於市當局釋出的最低人為尺度。

二、關於生養保險合用範疇

全部用人單元職工均應介入生養保險。其餘年滿18週歲且未達法定退休年數的根基醫療保險一檔、二檔的.非用人單元職工的參保職員繼承介入我市原有生養醫療保險,享受生養醫療保險報酬。

三、關於2015年1月和2月應繳的生養保險費

《關於實驗<廣東省職工生養保險劃定>有關事項的關照》(深人社規〔2015〕5號)2月份才正式下發,為了不影響職工報酬享受,2015年1月和2月的生養保險仍按我市原有生養醫療保險政策徵收。為了確保職工按《廣東省職工生養保險劃定》享受生養保險報酬,各用人單元可申請補繳2015年1月和2月應繳的生養保險費。

特此告示。

深圳市社會保險基金打點局

201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