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借貸的法律特徵
民間借貸是一種經濟現象,在我們每個人生活周圍越來越普遍地發生著。但同時它也是一種法律現象,有著法律相關的規範和要求,根據《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條文的要求,它也具有其法律特徵。
1、民間借貸本質上是一種民事法律行為
這就意味著借貸雙方透過借貸協議達成特定的法律關係,並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義務。當書面借貸協議或者是口頭協議完成的時候,法律上就產生了債務關係,也就成為我國民事法律中國的一個組成部分,需要遵守法律的要求和享受法律的保護。
2、借貸成立的前提是借款的實際支付
要衡量是否真正有民間借貸法律行為,雙方當事人是否有借貸關係,除了要考察是否具備借貸證據和相關規範外,更重要的是發生了財物等實際上的轉移,只有實際上發生借貸關係才能算借貸事件完成,才受到法律的保護。
3、民間借貸是一種合約行為
借貸是雙方的.一種合約上的行為,只要明確了借貸數額、借貸期限、還款方式、借貸雙方當事人等,並實際上發生了財物等的轉移,借貸關係也就自然而然地產生了。
4、借貸利息可以是無償的
對於借貸的利率問題,我國法律上只規定了最高的利率,但未對最低利率進行說明,也就是說法律上允許採用無償的方式來完成借貸關係。只要是雙方在自願平等的原則下約定的,即使是無償的借貸也是受到法律保護的。
5、借貸內容必須是個人擁有和支配的財產
這也就是說出借人只能借貸出自己擁有完整的支配權和所有權的財產,其它共有財產則不屬於借貸範疇,出借人也無權進行借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