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道路交通安全法90條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條規定及釋義
第九十條 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
款。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處罰。
[釋義] 本條是關於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一般處罰規定和處罰幅度。
與行人、乘車人相比,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行為可能給社會帶來的危害更大,因此,對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相對說也就更大一些。本條規定了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通行規定的.處罰幅度是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這是一般情況下的處罰。但一些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行為,由於其可能給人們的生命財產安全和交通秩序帶來的危害嚴重,法律對這些行為的處罰一一作了專門規定,因此本條規定,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處罰,以期引起人們的高度重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