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我私人根基養老保險繳費新規
從秦皇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獲悉,從2012年1月起,無僱工的個別工商戶、未在用人單元介入根基養老保險的'非整日製從業職員以及其他機動就業職員,可按照本身的經濟手段選擇根基養老保險繳費基數。舉辦根基養老保險繳費基數調解是思量到差異收入的機動就業職員,可以按照本身的收入狀況選擇差異的繳費尺度舉辦參保繳費。
今朝我市城鎮個別工商戶和機動就業職員根基養老保險繳費基數均為上年度全省在崗職工均勻人為的100%,從2012年1月開始,在我市介入根基養老保險的城鎮個別工商戶、機動就業職員可自願選擇基數檔次,繳費基數按上年度全省在崗職工均勻人為的響應比例設定為40%、60%、80%、100%、200%、300%六個檔次。參保職員按照自身繳費手段選擇,按20%比例繳納根基養老保險費,按8%劃入小我私人賬戶。繳費基數每年調解一次,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均勻人為釋出後舉辦調解,年度時代不做調解。
小我私人參保職員若調解繳費基數檔次,海港區、山海關區、北戴河區、開拓區戶籍的到戶籍地址轄區的社群(街道)勞動保障站(所)就近治理;其他戶籍職員,在市本級參保的職員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一樓大廳養老保險視窗治理,在各區參保職員到內地社保包辦機構治理。治理手續時需本人攜帶戶口本、身份證、養老保險手冊,時刻為2011年12月1日至2012年1月31日,過時不再補辦。四縣的小我私人參保職員繳費基數調檔事變方案由各縣社保包辦機構自行確定。往後年度市本級參保職員若調解繳費檔次,需攜帶上述資料於每年1月11日至31日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一樓大廳養老保險視窗治理,縣區參保職員到內地社保包辦機構治理,逾期不再補辦。根基養老保險報酬與繳費年限、繳費基數、小我私人賬戶儲存額掛鉤。繳費年限越長,繳費基數越高,小我私人賬戶儲存額越多,根基養老保險報酬越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