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2016社會保險年度企業職工根基養老保險繳費人為上限和下
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廣東省財務廳
廣東省處所稅務局
關於釋出2015社會保險年度企業職工根基養老保險繳費人為上限和下限的`關照
粵人社函〔2015〕1547號
各地級以上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社會保障局)局、財務局(委)、地稅局,橫琴新區地稅局,省地稅局直屬稅務分局,順德區民政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財稅局,省社會保險基金打點局:
按照省統計部分有關職工和從業職員均勻人為統計資料,經報省當局贊成,現將2015社會保險年度(2015年7月1日-2016年6月30日)的全省企業職工根基養老保險繳費人為上限和下限釋出如下:
一、2015社會保險年度企業職工根基養老保險繳費人為上限為14958元,
二、2015社會保險年度企業職工根基養老保險繳費人為下限繼承按上一社會保險年度的尺度2408元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