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招標師新規定
招標師 | 2014年及以前 | 2015年及以後 | 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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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書級別 | 職業水平 | 職業資格 | 證書水平和價值無任何改動 |
考試科目 | 招標採購法律法規與政策 | 招標採購專業知識與法律法規 | 實務和案例分析合併一科,合同管理新增加 |
專案管理與招標採購 | 招標採購專案管理 | ||
招標採購專業實務 | 招標採購專業實務 | ||
招標採購案例分析 | |||
招標採購合同管理 | |||
考試時間 | 11月1日、2日 | 待定 | 2014年舉行一次職業水平考試,一次性未能透過全部四科目,考試科目或成績全部作廢;2015年起實施職業資格考試,待定; |
成績管理 | 2年 | 4年,免考規定科目2年內透過 | 推斷考試難度會加大 |
免考規定 | 無免考科目 | 1、2012年12月31日前,取得高階經濟師或者高階工程師職稱; | |
全國透過率 | 2009年25.1% | 2014考試改革過度,難度勢必減小,過渡期間考試最合適 | |
免考規定 | 無 | 透過諮詢、造價、監理可免考招標採購專案管理和招標採購合同管理2個科目 | |
職業要求 | 無 | 透過考試取得招標師職業資格證書是申請評定本專業高階經濟師職稱的必備條件。 | |
證書適用範圍 | 全國 | 全國 | |
註冊 | 無註冊,發改委登記 | 帶相關材料至發改委,申請初始註冊者,應當自取得招標師資格證書之日起1年內提出註冊申請。逾期申請初始註冊時,須符合本規定繼續教育要求。註冊證的每一註冊有效期為3年。註冊證在有效期限內是招標師的執業憑證,由招標師本人保管、使用。繼續教育是招標師延續註冊、重新申請註冊和逾期初始註冊的必備條件。在每個註冊期內,招標師應按規定完成本專業的繼續教育。 | 透過考試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師職業水平證書》的人員,可按照本規定要求申請註冊執業。註冊執業的具體辦法由國家發展改革委另行通知。原則無需重新考試,提交相關資料即可,資料具體內容諮詢發改委 |
掛靠費用 | 6k~8k | 預計大於8k | 各省市不一樣,左側為北京價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