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黃標車新規定
記者從河北省交管局瞭解到,為減少機動車尾氣汙染,改善空氣質量,省環保廳、公安廳等6部門日前聯合下發通知,要求全省各地嚴格按照黃標車新標準,對黃標車實行限辦業務、限制轉入、限制轉出、限制過戶、強制報廢等多項措施;嚴格執行黃標車禁行措施,對違反禁行規定的,依法予以處罰,進一步壓縮黃標車生存空間;進一步加強報廢登出監督管理,“落地見人、落地見車”,確保登出報廢手續齊全、有效。
據介紹,新的黃標車認定標準是指排放水平低於國一排放標準的汽油車和國三排放標準的柴油車。原來的'黃標車是指2000年7月1日前登記註冊的汽油車和2008年1月1日前登記註冊的柴油車。
據瞭解,除辛集市外,全省其它市均已出臺黃標車淘汰補貼標準。今後,我省將進一步提高黃標車環保、綜合性能檢測頻次,每季度檢測一次。對尾氣檢測不合格的,不予核發機動車檢驗合格標誌,營運車不得申領《運輸經營許可證》,不予辦理道路運輸年度審驗手續。對安全技術檢驗有效期滿後連續3個檢驗週期內未取得機動車檢查合格標誌的車輛,嚴格按照《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規定》強制報廢。
按照新的認定標準,最新統計資料顯示,我省今年尚有43萬輛的治理淘汰任務。其中,石家莊66683輛。根據黃標車淘汰計劃安排,到2015年,我國將基本淘汰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等區域內黃標車;到2017年,基本淘汰全國範圍的黃標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