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煙臺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報銷比例

煙臺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報銷比例

諮詢:我是一名煙臺城鎮職工,想去青島的一家醫院就醫,請問能給報銷嗎,就醫前需要辦理什麼手續?

答覆:根據政策規定,居住在煙臺市行政區域內的參保人員因患危重疑難疾病,確需轉診到煙臺市行政區域外治療的,應本著逐級轉診的原則。由《煙臺市城鎮基本醫療保險異地轉出醫院目錄》內的定點醫院組織專家提出轉診意見,科主任填寫《煙臺市城鎮基本醫療保險異地轉診審批表》,經分管院長簽字、醫院醫療保險辦公室確認後,報參保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異地就醫備案手續。轉診的住院醫療費用先由個人墊付,就醫結束後,將《轉診審批表》、原始票據、住院病歷有效影印件、醫療費用清單等相關材料送至轉診醫院稽核結算。

辦理異地就醫手續後轉診的參保人員,在《煙臺市城鎮基本醫療保險異地就醫轉入醫院目錄》內的醫院住院,發生符合政策規定範圍內的醫療費用,個人首先負擔10%;在《目錄》以外的住院醫療費用,個人首先負擔20%,剩餘部分,由轉出醫院按煙臺市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和大額醫療救助金支付標準,與參保人員結算。諮詢:職工醫保的報銷比例是多少?

答覆:在職職工在一個醫療年度(自然年度)內,因病每次住院的醫療費用(不含不予從統籌基金中支付的費用),扣除首先自付金額,在起付標準以上的部分,根據醫院級別實行分段累進位制報銷:一級醫院,起付標準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額的部分按90%支付;二級醫院,起付標準至10000元(含)的部分按85%支付、10000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額的.部分按90%支付;三級醫院,起付標準至5000元(含)的部分按80%支付、5000元至10000元(含)的部分按85%支付、10000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額部分按90%支付。退休人員在上述比例的基礎上再提高5%。

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的住院起付標準為:一級醫院200元,二級醫院400元,三級醫院600元。根據該患者的病情,可以按照上述政策要求,透過煙臺市心理康復醫院和煙臺市精神病醫院辦理轉院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