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最新病假工資
病假,是指勞動者因疾病或非因公受傷,企業批准停止工作進行治病休息的期間。不少企業錯誤地認為,勞動者生病沒有為企業提供勞動,因此企業就可以不必支付如何報酬。其實,勞動者在治療期間,不僅可以享受醫療保險待遇,而且用人單位需要按照法定標準向勞動者支付病假工資。
一、病假工資如何計算
病假工資的計算,首先要確定兩個變數,一是病假工資的計算基數;二是病假工資的計算係數。
1.病假工資的基數按照以下三個原則確定:
(1)勞動合同有約定的,按不低於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者本人所在崗位相對應的工資標準確定。集體合同確定的標準高於勞動合同約定標準的,按集體合同標準確定。
(2)勞動合同、集體合同均未約定的,可由單位和職工代表透過工資集體協議協商確定
(3)單位和勞動者無如何約定的,基數統一按勞動者本人所在崗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資的70%確定。
此外,按以上三原則計算的假期工資基數均不得低於上海市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2.計算係數按照以下方式確定:
(1)職工疾病或非因工負傷連續休假在6個月以內的,企業應按下列標準支付病假工資:
連續工齡不滿2年的,按本人工資的60%計發
連續工齡滿2年不滿4年的,按本人工資70%計發
連續工齡滿4年不滿6年的,按本人工資80%計發
連續工齡滿6年不滿8年的,按本人工資90%計發
連續工齡滿8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資100%計發
(2)職工疾病或非因工負傷連續休假超過6個月的,由企業支付疾病救濟費:
連續工齡不滿1年的,按本人工資40%計發
連續工齡滿1年不滿3年的,按本人工資50%計發
連續工齡3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資的60%計發
病假工資的計算基數和係數確定後,便可計算出病假工資的數額。
病假工資=(計算基數/21.75)計算係數病假天數。
二、病假工資的保底和封頂標準
關於病假待遇,有兩點需要注意:
1.保底標準強制性標準
根據上海市勞動局《關於加強企業職工疾病休假管理保障職工疾病休假期間生活的通知》及上海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關於本市企業職工疾病休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最低標準的.通知》的相關規定,每月職工疾病或非因工負傷休假待遇低於本企業月平均工資40%的,應補足到40%,但不得高於本人原工資水平、不得高於本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企業月平均工資的40%低於當年本市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的80%的,應到補足到當年本市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的80%。企業職工疾病休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最低標準不包括應由職工繳納的養老、醫療、失業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
2.封頂標準非強制性標準
根據上海市勞動局關於加強企業職工疾病休假管理保障職工疾病休假期間生活的通知第五條之規定,職工疾病或非因工負傷待遇高於本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的,可按本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資計發。
三、病假工資待遇與因工負傷的停工留薪待遇不同
1. 支付的待遇不同
根據《上海市工傷保險實施辦法》第35條之規定,從業人員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治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因此,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用人單位需要按照負傷或患職業病前福利待遇,標準為工傷人員負傷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收入。停工留薪期的原工資福利待遇不得低於本市職工最低月工資標準。而按照法定標準計算出的病假工資標準,一般會低於原工資福利待遇。
2. 支付的期間不同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情況特殊,經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也就是說,停工留薪期最長不超過24個月。而員工的病假一般來說要根據病情,由醫生開具病假單,並由用人單位批准,時間上可長可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