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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新規定

2015年消防新規定

2015年消防新規定

新版國標《建築設計防火規範》(GB50016-2014)出臺,自2015年5月1日起實施。

新規範內容重要變化

與《建築設計防火規範》GB 500162006 和《高層民用建築設計防火規範》GB 50045-95(2005年版)相比,本規範主要有以下變化:

1. 合併了《建築設計防火規範》和《高層民用建築設計防火規範》,調整了兩項標準間不協調

的要求,將住宅建築的分類統一按照建築高度劃分;

2. 增加了滅火救援設施和木結構建築兩章,完善了有關滅火救援的要求,系統規範了木結構

建築的防火要求;

3. 補充了建築外保溫系統的防火要求;

4. 將消防設施的設定獨立成章並完善有關內容;取消消防給水系統和防煙排煙系統設計的要

求,分別由相應的國家標準作出規定;

5. 適當提高了高層住宅建築和建築高度大於 100m 的高層民用建築的防火技術要求;

6. 補充了利用有頂步行街進行安全疏散時的'防火要求;調整、補充了建材、傢俱、燈飾商店

和展覽廳的設計人員密度;

7. 補充了地下倉庫、物流建築、大型可燃氣體儲罐(區)、液氨儲罐、液化天然氣儲罐的防火

要求,調整了液氧儲罐等的防火間距;;

8. 完善了防止建築火災豎向或水平蔓延的相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