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消費者權益日是
2013年國際消費者權益日的主題為“公正對待消費者”。
1962年3月15日,美國總統肯尼迪在國會發表了有關保護消費者利益的特別諮文,首次提出著名的消費者的4項權利,即安全消費的.權利、消費時被告知基本事實的權利、選擇的權利和呼籲的權利。隨著消費者權利保護工作的開展,肯尼迪提出的4項權利和滿足基本需求的權利、公正解決糾紛的權利、掌握消費基本知識的權利和在健康環境中生活工作的權利,一併成為全世界保護消費者權益活動的8條準則。
1983年,國際消費者協會把每年的3月15日定為國際消費者權益日。此後,每年3月15日,世界各地的消費者及有關組織都要舉行各種活動,推動保護消費者權益運動進一步發展。中國消費者協會於1987年加入國際消費者協會。
中國消費者協會歷年“消費者權益日”活動主題:
所謂“年主題”,就是消費者協會在廣泛宣傳貫徹《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基礎上,每年突出一個方面的內容,加強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宣傳,加大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力度,使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工作不斷向縱深發展。
中國消費者協會於1987年加入國際消費者協會。在1986年3月15日,中國消費者協會(簡稱中消協)已經在國內開展國際消費者權益日宣傳活動。
歷年主題活動:
1997年:講誠信 反欺詐
1998年:為了農村消費者
1999年:安全健康消費
2000年:明明白白消費
2001年:綠色消費
2002年:科學消費
2003年:營造放心消費環境
2004年:誠信·維權
2005年:健康·維權
2006年:消費與環境
2007年:消費和諧
2008年:消費與責任
2009年:消費與發展
2010年:消費與服務
2011年:為消費者提供公平的金融服務
2013年:公正對待消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