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的幾月幾日是消費者權益日
國際消費者聯盟組織為了擴大人們對於消費者權益的保護宣傳,使之在世界的範圍內得到重視,更是促進各國和地區消費者之間的合作與交往。在國際範圍內更好的保護消費者權益,因此由來的消費者權益日。
那麼,大家知不知道每年的消費者權益日是幾月幾日呢?下面隨著小編一起來學習一下吧!
提問:每年的消費者權益是幾月幾日?
回答:每年的消費者權益是3月15日。
國際消費者權益日的意義
國際消費者權益日的設立和宣傳有力地促進了世界消費者權利保護工作的開展。各國紛紛出臺各種保護消費者權利的措施,包括制定相關法律、加強質量檢驗和設立專門機構等。但目前世界各國侵害消費者權益的事件仍不斷出現,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依然任重道遠。
中國的3.15消費者權益日
中國自1987年開始,每年的3月15日,全國各地消費者組織都會聯合各有關部門舉辦隆重的紀念活動,運用各種形式宣傳保護消費者權益的有關法律法規及其成果,促使全社會都關心、支援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的'宣傳活動已成為具有廣泛社會影響、意義深遠的社會性活動,具體請檢視歷年3.15消費者權益保護日主題。
國際消費者權益日的由來
選擇3月15日作為國際消費者權益日與美國前總統肯尼迪有關。1962年3月15日,肯尼迪在美國國會發表了有關保護消費者利益的總統特別諮文,首次提出了著名的消費者的四項權利,即安全消費的權利、消費時被告知基本事實的權利、選擇的權利和呼籲的權利。
隨著消費者權利保護工作的開展,肯尼迪提出的四項權利和國際消費者協會確定的另外四項權利,即滿足基本需求的權利、公正解決糾紛的權利、掌握消費基本知識的權利和在健康環境中生活工作的權利,一併成為全世界保護消費者權益工作的八條準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