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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二十四節氣

中國二十四節氣

節氣是華夏祖先歷經千百年的實踐創造出來的寶貴科學遺產,是反映天氣氣候和物候變化、掌握農事季節的工具。

早在春秋戰國時期,中國就已經能用土圭(在平面上豎一根杆子)來測量正午太陽影子的長短,以確定冬至、夏至、春分、秋分四個節氣。一年中,土圭在正午時分影子最短的一天為夏至,最長的一天為冬至,影子長度適中的為春分或秋分。春秋時期的著作《尚書》中就對節氣有所記述。西漢劉安著的《淮南子》一書裡就有完整的二十四節氣記載了。我國古代用農曆(月亮歷)記時,用陽曆(太陽曆)劃分春夏秋冬二十四節氣。我們祖先把5天叫1候,3候為一氣,稱節氣,全年分為72候24節氣。

隨著不斷地觀察、分析和總結,節氣的劃分逐漸豐富和科學,到了距今2000多年的秦漢時期,已經形成了完整的二十四節氣的'概念。

在古代,一年分為十二個月紀,每個月紀有兩個節氣。在前的為節氣,在後的為中氣,如立春為正月節,雨水為正月中,後人就把節氣和中氣統稱為節氣。

二十四節氣的名稱為: 立春、雨水、驚蟄、春分、清明、穀雨、立夏、小滿、芒種、夏至、小暑、大暑、立秋、處暑、白露、秋分、寒露、霜降、立冬、小雪、大雪、冬至、小寒、大寒 。

二十四節氣是根據太陽在黃道(即地球繞太陽公轉的軌道)上的位置來劃分的。視太陽從春分點(黃經零度,此刻太陽垂直照射赤道)出發,每前進15度為一個節氣;執行一週又回到春分點,為一回歸年,合360度,因此分為24個節氣。節氣的日期在陽曆中是相對固定的,如立春總是在陽曆的2月3日至5日之間。但在農曆中,節氣的日期卻不大好確定,再以立春為例,它最早可在上一年的農曆12月15日,最晚可在正月15日。

從二十四節氣的命名可以看出,節氣的劃分充分考慮了季節、氣候、物候等自然現象的變化。其中,立春、立夏、立秋、立冬、春分、秋分、夏至、冬至是用來反映季節的,將一年劃分為春、夏、秋、冬四個季節。春分、秋分、夏至、冬至是從天文角度來劃分的,反映了太陽高度變化的轉折點。而立春、立夏、立秋、立冬則反映了四季的開始。由於中國地域遼闊,具有非常明顯的季風性和大陸性氣候,各地天氣氣候差異巨大,因此不同地區的四季變化也有很大差異。

小暑、大暑、處暑、小寒、大寒等五個節氣反映氣溫的變化,用來表示一年中不同時期寒熱程度;雨水、穀雨、小雪、大雪四個節氣反映了降水現象,表明降雨、降雪的時間和強度;白露、寒露、霜降三個節氣表面上反映的是水汽凝結、凝華現象,但實質上反映出了氣溫逐漸下降的過程和程度:氣溫下降到一定程度,水汽出現凝露現象;氣溫繼續下降,不僅凝露增多,而且越來越涼;當溫度降至攝氏零度以下,水汽凝華為霜。

小滿、芒種則反映有關作物的成熟和收成情況;驚蟄、清明反映的是自然物候現象,尤其是驚蟄,它用天上初雷和地下蟄蟲的復甦,來預示春天的迴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