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終獎計繳個稅的三種方法
年終獎是指行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等扣繳義務人根據其全年經濟效益和對僱員全年工作業績的綜合考核情況,向僱員發放的一次性獎金,也包括年終加薪、實行年薪制和績效工資辦法的單位根據考核情況兌現的年薪和績效工資。隨著改革的深入,企業的薪酬分配發生了極大的變化,員工的固定工資在收入中佔的比例越來越小,而獎勵工資在收入中佔的比例卻越來越大,而且這種趨勢還在發展。
年終獎計繳個稅的`三種方法
個人取得年終獎金應單獨按照一個月的工資所得計算繳納個稅,具體有三種計稅方法:
方法一:取得年終獎金當月個人的工資高於(或等於)費用扣除額(3500元)的,將年終獎金除以12個月,按照得出的數額找出所對應的稅率和速算扣除數,然後用獎金全額×稅率-速算扣除數,就是最終需要繳納的稅款額。
例:小王的年終獎金為24000元,當月工資為5000元。以24000除以12,其商數 2000對應的適用稅率為10%,速算扣除數為105,年終獎金應納稅額為:24000×10%-105=2295(元),當月工資、薪金所得應納稅額= (5000-3500)×10%-105=45(元),小王當月共計應納個稅=2295+45=2340(元)。
方法二:取得年終獎金當月個人的工資低於費用扣除額(3500元)的,將工資與年終獎金相加後,減去3500元,得出的數額,再除以12個月,找出對應的稅率和速算扣除數,然後用這一數額×稅率-速算扣除數,得出需要繳納的稅款額。
例:小王的年終獎金為10000元,當月工資為3000元,則(10000+3000)- 3500=9500,以9500除以12,其商數791.66對應的適用稅率為3%,年終獎金應納稅額為:9500×3%=285(元)。當月工資所得由於低於3500元的費用扣除標準,不再繳納個稅。小王當月共計應納個稅285元。
方法三:年終獎金與雙薪同一個月內發放時,將所發的雙薪與年終獎金合併除以12個月,找出對應稅率,然後用這一數額×稅率-速算扣除數。
例:小王的年終獎金和雙薪在同一個月內發放,年終獎金為10000元,年終發放雙薪為3000 元,當月工資為3000元,則(10000+3000+3000)-3500=12500,除以12,商數1041.66對應的適用稅率為3%,速算扣除數為0,年終獎金應納稅額為:12500×3%=375(元)。當月工資所得由於低於3500元的費用扣除標準,不再繳納個稅。小王當月共計應納個稅 375元。
需要注意的是,在一個納稅年度內,對於每一個納稅人,年終獎金的計稅方法只允許採用一次,納稅人在一個年度內的不同月份分次取得年終獎金性質的收入,也只允許選擇其中一次採用年終獎金的計稅方法計繳稅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