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做應付職工薪酬會計分錄?
1、工資分配時:
借:管理費用
貸:應付工資薪酬--應付工資
2、發放工資時:
借:應付工資薪酬--應付工資
貸:其他應付款---社保(養老,醫療.失業自己負擔部分)
其他應付款---住房公積金(個人負擔部分)
應交稅金---個人所得稅
銀行存款/現金(實際發放給員工的)
3、繳納社保費、住房公積金時:
A:先提企業部分到應付職工薪酬
借: 管理費用--社保費(養老,失業.工傷生育單位負擔部分)
--住房公積金(單位負擔部分)
應付福利費--醫療保險(單位負擔部分)
貸:應付工資薪酬--社保費(單位負擔部分)
--住房公積金(單位負擔部分)
--醫療保險 (單位負擔部分)
注:提應付福利費--醫療保險(單位負擔部分)是指:執行企業財務通則後,應付福利費停止提取,應付福利費貸方原來有餘額情況下;
如果沒有餘額,以實際發生額
借:管理費用--職工薪酬--醫療保險
B:繳納:
借:應付工資薪酬--社保費(單位負擔部分)
--住房公積金(單位負擔部分)
--醫療保險 (單位負擔部分)
其他應付款--社保(養老.醫療.失業自己負擔部分)
--住房公積金(自己負擔部分)
貸:銀行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