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公室行為規範細則
目的
此政策是為了使員工擁有一個更好的辦公環境和工作秩序,從而有好的'工作情緒和更高的工作效率。
定義
辦公室行為是指員工在公司辦公區域內,應具有的行為及工作上的要求。
政策
1.工作秩序要求
1)禁止在辦公區域內大聲喧譁和呼叫他人。工作上的溝通交流原則上需到會議室或洽談室。因故需在工位進行商討、交談時,音量需控制在不影響相鄰工位的員工工作。
2)座機電話需在鈴響三聲內接聽,手機電話鈴聲需調至振動,接聽電話時音量也需控制在不影響相鄰工位員工工作。
3)工作時間內不得竄崗、閒談。外來人員到訪、接送時,不得在工作區和公共通道內聊談,應先安排到洽談室再交談。
4)離崗外出,要知會領導或請其他同事轉告領導。
2.工作環境標準:
1)辦公桌面擺放的檔案架所放的資料夾、資料冊等必需保持整齊、有序。檔案不得超出檔案架的外框;
2)員工工位區域不得有紙屑、雜物;
3)部門檔案櫃除存放檔案、資料外,不得放置其他雜物,並保持存放檔案、資料的整潔、有序;
4)下班後,須關閉電腦主機、顯示器,電腦鍵盤歸位,員工離開座位或下班後應坐椅應擺正並推進桌面下;
5)公共區域內除擺放行政部統一放置的飲水機、滅火器、花木、垃圾箱等公用物品外,各部門工作區域內不得放置;
6)辦公區內除公司統一張貼的公示通知外,各部門不得私自張貼宣傳品。
3.上、下班後應做到
1)上班四清:桌面整潔、電腦清潔、電話清潔、檔案架整潔
2)下班三到位:電腦關閉、桌面清理到位、椅子推回到位
4.儀容儀表規範
1)員工在著裝上的規範:
i.男:不允許穿背心,短褲,拖鞋上班。
ii.女:穿著不得過透,過露,不允許穿吊帶裝,短褲,拖鞋上班。
iii.鞋應儘量保持清潔,如有破損應及時修補,不得穿帶釘子的鞋進入工作區域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