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原創音樂基地授權協議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我們用到協議的地方越來越多,協議對雙方的事務履行起到積極作用。想必許多人都在為如何寫好協議而煩惱吧,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中國原創音樂基地授權協議,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甲方:
聯絡地址:
聯絡電話:
聯絡人:
乙方: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住址:
現住地址:
聯絡電話:
為了更好地擴充套件甲乙雙方各自的業務領域和增加在各自領域的市場份額,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甲方獨家代理及使用基於乙方所屬的作品版權在網際網路及增值電信業務等方面的開發和運營權利,達成如下協議。
一、使用、代理業務範圍描述:
本協議所指代理及使用業務範圍指,在全球範圍內的網際網路及電信網路運營商(包括但不限於中國移動、中國聯通、中國電信等企業)所提供的通道和平臺上,獨家代理和運營乙方所享有著作權和鄰接權的所有作品。具體作品見附件。
乙方授予甲方之權利包括:
1、在網際網路業務(包括但不限於作品線上瀏覽、播放、下載等)及增值電信業務(包括但不限於個性化回鈴音、振鈴音、IVR、WAP、簡訊、彩信、全曲下載、手機影片、手機內建等)上對乙方許可的作品獨家進行開發和運營並就乙方許可的作品向第三方進行轉授權的權利。
2、對基於乙方許可使用的作品進行翻錄、翻唱、修改、改編、翻譯等加工製作,對製作後的產品許可他人複製、發行、出租、透過資訊網路向公眾傳播並獲得報酬的權利。
3、代理乙方在作品著作權或鄰接權等權益受到侵害時向侵權單位或個人追究責任並進行訴訟的權利。
甲方基於推廣乙方作品的目的情況下,可以自行或授權合作伙伴在以下渠道使用乙方相關形象和作品,包括但不限於:
透過平面、電視及廣播媒體、手機終端、音像製品等途徑或載體進行推廣。
透過FLASH、MV、影片等形式進行推廣。
透過CD、DVD、卡帶等載體,以專輯表面印刷或宣傳單頁等方式進行推廣。
在網路廣告、媒體廣告、推廣活動中使用授權內容(含乙方照片、MV等)。
使用乙方的肖像圖片及相關資料製作宣傳頁、體驗卡等宣傳品進行發放。
除此以外,甲方沒有其他業務的代理及使用的許可權和義務。
二、甲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1、甲方獨家享有乙方作品在網際網路及增值電信業務方面的開發和運營授權,。
2、甲方負責代理乙方作品在網際網路及增值電信業務方面的授權,並有權利代理乙方對侵權單位追究責任並進行訴訟。
3、甲方負責對本協議指定代理及運營的作品制定出售價格及銷售方式。
4、甲方在行使網際網路及增值電信業務上的錄音製作者權利時,不得擅自更改詞、曲作者姓名,否則因此引發的法律糾紛,由甲方自行解決和承擔全部責任。
5、甲方為推廣業務需要時,有權在本協議第一條規定的相關渠道對乙方肖像及作品進行合理使用。
三、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1、乙方保證其對提供給甲方的作品擁有合法權利(包括但不限於詞曲著作權、錄音製品鄰接權、表演權、影音傳播權、網路傳播權等),並保證授權內容不違反任何法律法規,也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權益。對於授權內容中涉及的包括但不限於詞、曲、編曲、重製、錄製、表演等在內的著作權和鄰接權、表演權及其他相關的權利,乙方保證其擁有完全權利或已透過合法渠道取得相關權利人的合法授權,有權授予甲方依照本協議約定進行使用。甲方根據本協議對該授權作品的使用無須另行取得任何第三人的同意和支付任何費用。如因授權不明引起的法律糾紛及法律責任由乙方承擔。
2、乙方負責向甲方提供其所擁有版權的作品清單,詳細註明所擁有的法律許可權,如甲方在經營由乙方授權的作品時,因作品的著作權問題而引起的糾紛,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並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包括但不限於任何的賠償金、補償金、罰款、訴訟費、律師費等。
3、乙方授權甲方獨家代理其音樂作品在網際網路及增值電信業務方面的開發和運營,並授權甲方對侵權單位進行訴訟,同時需向甲方提供所需要的相關證明性檔案。
4、乙方保證在本協議簽署前未將合作作品相關權利授權給任何第三方公司或組織或個人,同時本協議有效期內不會再與任何第三方公司或組織或個人就其作品簽訂網際網路及增值電信業務領域的合作協議。
5、乙方對其作品版權或乙方本身如發生任何轉讓、繼受之行為,必須事前書面告知甲方,且權利義務的轉移不得影響甲乙雙方已簽署協議的任何條款,甲方所獲授權依本協議所載條款繼受。
6、甲方將乙方授權作品釋出後,乙方有責任和義務參加甲方為推廣此產品而舉行的各項活動。
7、乙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將個人作品、個人資料、宣傳照片等交給甲方。
四、收益分配原則:
1、雙方商定,乙方所授權甲方的版權作品在增值電信業務所產生的收入中進行分成,其收入在扣除相關費用(包括但不限於電信網路運營商和SP等合作伙伴之分成以及壞帳、歌曲的推廣費用、營業稅等)後,甲乙雙方將按照甲方:乙方=50%:50%的比例進行分配。
2、甲乙雙方結款時間為運營商或合作方與甲方結款後十五個工作日以內。
3、甲乙雙方約定在乙方應獲得分成收入小於人民幣壹佰元時暫不結算,待乙方應分成金額累計超過人民幣壹佰元后,再開始首次結算。
4、甲方依本協議向乙方支付之分配收益所產生的各項稅款由雙方依中國法律規定各自承擔。
5、若在合作期內甲方遇第三人就授權作品、授權內容提出異議、主張權利,則甲方應於知曉該異議、主張後儘快告知乙方,在該異議、主張未解決之前,甲方有權暫停向乙方支付款項。
五、協議的期限與變更:
1、本協議有效期為五年,有效期滿前一個月,如雙方任何一方沒有提出書面異議,本協議自動順延五年,以此類推。
2、本協議經雙方書面同意,可以予以修改、補充或調整。
3、本協議有效期內,乙方創作、錄製或以其他方式取得合法權利音樂作品,乙方以授權歌單的形式增補授權給甲方,增補之授權歌單為本協議之附件,適用本協議約定,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應本著互惠互利、友好協商的原則另行約定,並應以附件或補充協議等書面形式體現。
5、由於地震、颱風、洪水、火災、戰爭、罷工、政府禁令以及其他不能預見並且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影響協議有關條款的履行,雙方應按照本協議的部分義務,或者延期履行本協議。
6、鑑於本協議項下的合作事項的實現有賴於電信運營商的密切配合,為此乙方同意,如因電信運營商方面的原因導致甲方未能履行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乙方無需為此承擔違約責任。
六、爭議解決:
本協議雙方因本協議的訂立、效力、履行和解釋等發生的任何爭議,應透過友好協商加以解決。不能協商解決的,任何一方有權將爭議提交給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審理。
七、協議生效及其他:
1、本協議一式二份,二份文字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影印件同樣有效。
2、本協議執行過程中,所有附件和補充協議等一經甲乙雙方簽字即成為本協議的有效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無正文)
甲方:杭州網碩科技有限公司乙方:
身份證號碼:
負責人簽字蓋章:簽字蓋章
協議簽訂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身份證影印件貼上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