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範本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合同的用途越來越廣泛,簽訂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相信大家又在為寫合同犯愁了吧,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北京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範本,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編號:____________
甲方(聘用單位)
名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乙方(受聘人)
姓名: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根據《北京市事業單位實行聘用合同制試行辦法》,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聘用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自20___年___月___日起,至20___年___月___日止,其中試用期自20___年___月___日起,至20___年___月___日止。
二、工作內容、條件和紀律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崗位工作,並同意甲方規定的如下職責要求:
第三條、甲方應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必要的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保障乙方的安全與健康。
第四條、甲方根據工作需要,依法制定規章制度和工作紀律,負責對乙方進行遵紀守法、職業道德、崗位技能、必備知識的教育與培訓。
第五條、乙方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和工作紀律;遵紀守法,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不斷提高知識水平和崗位技能。乙方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和工作紀律,甲方有權根據規章制度進行處理。
三、工作報酬和保險福利待遇
第六條、甲方按照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根據乙方完成工作任務情況,每月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的工作報酬。
第七條、乙方在合同期內的工作時間、公休假日、女工保護、因工(公)負傷或致殘和死亡待遇,非因工(公)負傷、患病醫療等待遇,甲方均按照國家及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八條、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及北京市的規定參加保險。
第九條、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聘用合同的變更、解除
第十條、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
第十一條、訂立本合同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政策發生變化的,應當依法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甲方變更名稱的,
應當變更本合同的甲方名稱。
第十二條、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三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單方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本崗位要求的;
(二)連續曠工超過10個工作日或者1年累計曠工超過2O個工作日的;
(三)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出國或者出國逾期不歸的;
(四)違反工作規定或者操作規程,發生責任事故,或者失職、瀆職,造成嚴重後果的;
(五)嚴重擾亂工作秩序,致使甲方或者其他單位工作不能正常進行的;
(六)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收監執行的',或者被勞動教養的;
(七)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四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3O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患病或者非因工(公)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服從由甲方安排的其他適當工作的;
(二)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甲方調整其工作崗位的,或者雖然同意調整工作崗位,但到新的崗位後考核仍不合格的;
(三)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或乙方不服從另行安排工作的。
上述情況解除本合同的,甲方要為乙方提供個月的自行擇業期,自行擇業期內的待遇為: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自行擇業期滿後仍未就業的,由甲方依照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辦理保險關係調轉手續。
第十五條、乙方考核不合格的,甲方可以調整其崗位,或者安排其離崗接受必要的培訓後調整崗位。崗位變化後,甲方可以改變乙方的崗位工資待遇。乙方無正當理由不同意變更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第十六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十四條規定單方面解除合同:
(一)患病或者非因工(公)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二)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的;
(三)因工(公)負傷,治療終結後經勞動能力鑑定機構鑑定為1至4級喪失勞動能力的;
(四)患職業病以及現有醫療條件下難以治癒的嚴重疾病喪失勞動能力或者精神病的;
(五)距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1O年以內的;
(六)屬於國家規定的不得解除聘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十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國家規定雙方約定服務期限的除外);
(二)甲方未履行本合同的;
(三)考入普通高等院校的;
(四)被錄用或者選調到國家機關工作的;
(五)依法服兵役的。
第十八條、除本合同第十七條規定的情形外,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未能與甲方協商一
致的,乙方應當堅持正常工作,繼續履行本合同;6個月後乙方再次提出解除本合同仍未能與甲方協商一致的,乙方即可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並按照本合同第二十八條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九條、乙方解除本合同後,違反規定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甲方的智慧財產權、技術秘密的,依法承擔法律責任。乙方在涉密崗位工作,其解除本合同,應當遵守國家有關涉密人員管理的規定。
五、聘用合同的終止、續訂
第二十條、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本合同即行終止:
(一)本合同期限屆滿的;
(二)本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的;
(三)乙方達到國家規定退休年齡的;
(四)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蹤、死亡的;
(五)甲方依法登出的。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期限屆滿前,甲方應當提前3O日將終止或者續訂聘用合同意向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經協商辦理終止或者續訂聘用合同手續。
第二十二條、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二十條第(一)項、第(二)項、第(五)項規定終止本合同的,應當向乙方出具終止本合同的書面證明,並辦理有關手續。
第二十三條、甲方與乙方解除、終止本合同後,應按照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保險關係調轉手續。
第二十四條、在續訂聘用合同時,乙方在甲方工作已滿25年或者連續工齡已滿10年且年齡距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已不足1O年的,如果乙方提出訂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的,甲方應當與其訂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
第二十五條、乙方患職業病或者因工(公)負傷並被勞動能力鑑定機構確認達到傷殘等級,要求續訂聘用合同的,甲方應當續訂聘用合同。
第二十六條、乙方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或者女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本合同期限屆滿時,甲方應當將本合同的期限順延至醫療期、孕期、產期、哺乳期期滿為止。
第二十七條、本合同期限屆滿,因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二十一條辦理終止或者續訂聘用合同手續,乙方與甲方仍存在事實聘用關係的,甲方應當與乙方續訂聘用合同。甲乙雙方就聘用合同期限協商不一致的,其續訂的聘用合同期限從簽字之日起不得少於1年。
六、違反和解除本合同的經濟補償
第二十八條、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違約一方承擔違約責任:
(一)任何一方違反聘用合同規定的;
(二)本合同未到期,又不符合解除合同條件,由單方解除合同的;
(三)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的無效或部分無效聘用合同的。
違約一方承擔的違約賠償金額為:
第二十九條、乙方經甲方出資培訓後(含試用期間)提出解除本合同的,對甲方培訓費的補償金額為:
試用期間,甲方解除本合同,乙方不承擔培訓違約金。
第三十條、屬下列情況之一解除本合同的,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的年限,發給一定的經濟補償金:
(一)甲方提出解除本合同,乙方同意解除的;
(二)符合本合同第十四條規定情形,由甲方單方面解除本合同的;
(三)因甲方未履行本合同,乙方解除本合同的。
經濟補償以乙方在甲方每工作1年,支付乙方1個月的上年月平均工資為標準,乙方工作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月平均工資低於本市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的按本市職工最低工資標準計算;月平均工資高於全市事業單位月平均工資3倍以上的,按3倍計算。
七、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三十一條、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八、人事爭議處理
第三十二條、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的,應協商解決;協商無效的,當事人可向上級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調解和處理或者向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仲裁結果對爭議雙方具有約束力。
九、其他
第三十三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四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三十五條、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簽證機關意見:_________
簽證機關印章:_________
簽證員印章:_________
20___年___月___日
簽訂日期20___年___月___日
聘用合同續訂書
本次續訂聘用合同生效日期自20___年___月___日起,至20___年___月___日止。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20___年___月___日
聘用合同變更書
經甲乙雙方平等自願、協商同意,對本合同作以下變更: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20___年___月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