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企業管理制度
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制度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制度是一種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擬起制度來就毫無頭緒?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物流企業管理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物流企業管理制度1
安全生產業務操作規程
一、貨物裝載:
1、貨物要堆碼整齊,捆紮牢固,關好車門,不超寬、超高、超重,保證運輸全過程安全。
2、裝載時防止貨物混雜、撒漏、破損。
3、整批貨物裝載完畢後,敞蓬車輛如需遮蓬布時必須嚴密,綁紮牢固,關好車門,嚴防車輛行駛途中鬆動和甩物傷人。
二、貨物運輸:
1、在運貨過程中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嚴禁盲目開車、超速駕駛,要確保貨物及駕駛員本人的安全,防止貨物在運輸過程中發生散落或丟失的情況。
2、行車過程中注意行車安全,文明禮讓,防止因為違規或違章行駛發生交通事故,延誤交貨時間。
三、貨物解除安裝:
1、當到達貨物的目的地時,觀察和選擇最佳的停車位置。
2、當車輛停穩熄火後方可卸貨。
3、卸貨時注意貨車周圍的行人安全。
4、與收貨人(收貨單位)核對貨物後返回。
應急預案及事故處理
一、發生交通事故後、肇事駕駛員應迅速報告交警部門和公司負責人,在處理機關人員未到達前,應主動做好事故後果的搶救工作及保護好現場。
二、公司負責人接到事故資訊後應立即派員前往現場協助處理。對重大事故還要會同公司其他負責人做好善後工作。
三、肇事駕駛員在處理事故現場後在四十八小時內應寫出書面檢查報送公司相關負責人。
四、對肇事駕駛員應根據其事故性質、責任和認識、表現,按照有關規定給予批評、警告、吊證及追究賠償等處理。
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制度
1、出車前和收車後要對車輛進行全面檢查,檢查範圍包括油箱、剎車、發動機、輪胎等。要做到一日三檢。
2、駕駛員對車輛做定期保養,並送到專業維修中心(廠)做定期維護。
3、單位負責人定期詢問駕駛員的休息時間,防止疲勞駕駛。
4、定期抽查駕駛員對交通法規、法則的掌握度,對檢查不合格的人員加強培訓。
5、定期跟車送貨,瞭解駕駛員在貨物運輸過程中的'操作情況。
駕駛員和車輛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一)駕駛員的管理
1、將駕駛員資訊登記在冊,檢查駕駛員證件的真實性。
2、定期檢查駕駛員的相關駕駛證件,確保證件做定期審驗。
3、定期與駕駛員進行座談,瞭解情況。
4、牢固樹立駕駛員安全生產、安全駕駛的思想,做到不盲目開車、不違章開車、不疲勞開車、不酒後開車、不超載、不超速。
(二)車輛管理
1、將每輛車的資訊登記在冊。
2、定期做車輛的維護:
(1)車輛維護的原則。車輛維護應貫徹"預防為主、強制維護"的原則。保持車容整潔,裝備完好、及時發現和消除故障、隱患,防止車輛早期損壞。
(2)車輛維護的方式。車輛維護作業,包括清潔、檢查、補給、潤滑、緊圓、調整等,除主要總成發生故障必須解體時,不得對其進行解體。
(3)車輛維護的類別及作業範圍。車輛的維護分為日常維護、一級維護、二級維護等。維護主要作業範圍如下:
日常維護:是日常性作業,由駕駛員負責執行。其作業中心內容是清潔、補給安全檢視.
二級維護:由專業維修工負責執行。以檢查、調整為主,並拆檢輪胎,進行輪胎換位。
季節性維護可結合定期維護進行。
車輛二級維護前進行的檢測診斷和技術評定,根據結果,確定附加作業或小修專案,結合二級維護一併進行。
強制維護。車輛的維護必須遵照交通運輸管理部門規定的行駛里程或間隔時間、按期強制執行。各級維護作業專案和週期的規定,必須根據車輛結構效能、使用條件、故障規律、配件質量及經濟效果等情況綜合考慮。
物流企業管理制度2
一.總則
為實現“吸引人才、留住人才、激勵人才”目,公司實行公平合理薪酬福利管理體系,端正員工工作態度,激發員工工作熱情,提升優秀員工保留度和提升員工對公司忠誠度,根據公司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二.薪酬結構
1.員工薪酬由固定工資和浮動工資兩部分組成。
2.固定工資包括:基本工資。固定薪酬是根據員工職務、崗位、技能、學歷等因素確定相對固定工作報酬。
3.浮動工資包括:績效工資。浮動薪酬根據員工工作績效表現確定不固定工作報酬。
4.員工薪酬扣除專案包括:個人所得稅、代扣社保費、缺勤扣款、違規罰款等。 5.員工薪酬發放時,均應當認真核算;對公司計發勞動報酬有異議,須在收到勞動報酬之日起兩週內提出異議;收到報酬兩週內未提出異議,視為員工認可公司已經足額支付當月勞動報酬。
三.薪酬系列
1.公司根據不同職務性質,分別制定管理、技術、銷售三類薪酬系列。 2.管理薪酬系列適用於行政、人事、財務、生產管理等工作各級管理人員。 3.技術薪酬系列適用於從事產品研發、生產技術支援、售後服務技術支援以及系統成套專案工作等相關人員。
4.銷售薪酬系列適用於從事市場銷售工作人員。 5.員工薪酬系列適用範圍詳見下表。
(1)管理系列分為五個薪酬等級:
(2)技術系列分為五個薪酬等級:
(3)銷售系列分為三個等級:
四.薪酬計算方法
1.薪酬計算方式:
實發工資=應發工資—扣除專案
應發工資=固定工資+浮動工資=基本工資+績效工資 2.薪酬標準確定:
⑴ 固定工資根據員工職務及所屬薪酬系列,確定員工薪酬等級,再根據員工薪級,確定對應員薪酬標準。參見《員工職務等級表》、《員工基本薪酬等級表》
⑵ 績效工資根據《員工績效工資標準表》確定績效標準,每月根據其工作表現,每一層級績效工資按考核結果確定個人績效係數,計算績效工資。 績效工資=績效工資標準 x績效係數,具體內容詳見《績效考核辦法》。
五、員工福利
員工除了按照國家相關勞動法規,享受社會保險福利、法定帶薪假等基本福利外,經考核合格,還享受以下福利: 1、工齡補貼
從員工進入本企業之日起計算,連續工齡每滿一年,可得工齡補貼30元/月。工齡補貼實行累進計算,累計10年後不再增加。
⑴ 員工被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勞動關係)後,重新進入公司工作,工齡補貼從最後一次進入公司工作之日算起。
⑵ 公司公派學習、培訓員工,培訓考核合格者,可享受工齡補貼,不合格者取消年度工齡補貼。
⑶ 事假當月或跨月達10個工作日以上;病假當月或跨月達30個工作日以上從達到之月起取消當年度工齡補貼。
⑷ 每個工齡年度中違規違紀累計3例以上(含3例)員工,及發生質量責任事故主要責任人、安全生產重傷事故主要責任人,取消當年度工齡補貼。 ⑸ 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或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達1000元以上者、或受到國家行政處分及刑事處理,取消其當年度工齡補貼。 2、考勤補貼
根據《員工考勤補貼等級表》確定各職務補貼標準,每月根據其實際考勤表現,計算實際補貼額度。具體為:
考勤補貼=補貼標準 x(1-∑考勤係數),考勤係數確定方法:
3、年終效益獎
根據企業效益決定,具體發放辦法以每年年底人力資源部與財務部檔案為準。在公司虧損情況下,無年終效益獎。年終效益獎在次年1-2月核算,2-3月核發。對於年終效益獎核發時已經離職或提交離職申請員工、年度累計請假30日員工、以及本年度最後一日未轉正員工不享受本年度年終效益獎。 4、特殊人才津貼
為吸引特殊人才加盟公司,公司特設立特殊人才津貼。特殊人才津貼分為三檔,一檔為300-500元/月,二檔為500-800元/月,三檔為800-1000元/月。員工享受特殊人才津貼必須要經總經理辦公會審批透過。
六、試用期薪酬
1、公司新招聘員工試用期一般為三個月,特殊情況下最長可以延伸至六個月。 2、試用期員工基本薪酬根據崗位確定薪等,為標準薪酬百分之八十;績效工資標準按照大學以下標準確定:專科(本科無學位)1級;本科學歷(高階職稱、研究生無學位)2級;雙學士(正高階職稱)3級。
3、試用期員工試用期間參加績效工資考核,不享受公司提供其它福利。
七、薪酬調整
薪酬調整分為整體調整和個別調整。
1、整體調整:指公司根據國家政策和物價水平等宏觀因素變化、行業及地區競爭狀況、公司發展戰略變化以及整體效益情況而進行調整,包括薪酬水平調整和薪酬結構調整,調整幅度由總經理辦公會根據經營狀況決定。
2、個別調整:主要指薪酬級別調整,分為定期調整與不定期調整。 薪酬級別定期調整:指公司在年底根據年度績效考核結果對員工崗位薪酬進行調整,詳細情況參見公司績效考核辦法。
薪酬級別不定期調整:指公司在年中由於職務變動等原因對員工薪酬調整。
3、各崗位員工薪酬調整由薪酬管理委員會審批,審批透過調整方案和各項薪酬發放方案由辦公室執行。調整後薪酬生效日以辦公室部人事調令為準。
八、薪酬支付
1、薪酬支付時間計算
A、執行月薪制員工,月薪結合每月出勤天數核算,計算週期為每個自然月,按照國家最新規定,日薪資標準為月薪資總額/21.75天。
B、薪酬支付時間:當月薪酬為次月10日,如遇節假日等發放時間順延。
2、下列各款項須直接從薪酬中扣除:
A、員工薪酬個人所得稅;
B、應由員工個人繳納社會保險費用;
C、與公司訂有協議應從個人薪酬中扣除款項;
D、法律、法規規定以及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賠償;勞動者本人因違反公司制度,根據公司制度規定給予經濟處罰金。 E、司法、仲裁機構判決、裁定中要求代扣款項。
3、薪酬計算期間中途聘用人員,當月薪酬計算公式如下:
略
4、各類假別薪酬支付標準
A、產假:薪酬按正常出勤支付,但不包括績效工資、考勤補貼。 B、婚假:薪酬按正常出勤支付,不包含考勤補貼。 C、喪假:薪酬按正常出勤支付,不包含考勤補貼。 D、哺乳假:薪酬按正常出勤支付。
E、護理假:(配偶分娩)薪酬按正常出勤支付,不包含考勤補貼。 F、工傷假:根據國家工傷保險條例執行。
G、事假:按日減發崗位基本薪酬。針對公司中層以上管理人員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如因特殊情況確需請假者,經總經理批准,可按正常出勤對待。
H、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停止工作治病,在醫療期內按照基本工資60%支付其病傷假期工資,但不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80%。
物流企業管理制度3
1 目的
為加強公司的物流管理,妥善保管倉庫庫存物資,使採購物資入庫及領用、產品出入庫規範化,避免發生不必要的損失,特制定本規定。
2 範圍
本規定包括產成品入庫、銷售、外協加工、採購物資入庫、材料領用出庫的相關管理。
3 物流管理的要求
所有物資應做到:每日清點、核對,保持帳、卡、物三一致,並根據物資實際狀況,對長期不用以及需報廢帳務處理的物資應及時清理,辦理相關手續。
3.1產成品
3.1.1產成品的入庫
3.1.1.1產品完工並經質量檢驗員檢驗合格後,車間核算員填寫“產成品入庫單”,要求把入庫單位、日期、產品圖號、產品名稱、規格、數量、單價、金額、工時等填寫齊全,經車間主任簽字批准,檢驗部門加蓋“檢驗合格”章後,倉庫管理員核對實物、合格證驗收入庫。倉庫保管員必須嚴格把關,對於手續不全或單據填寫不完整,不允許物資入庫。
3. 1. 1. 1. 1產品圖號、產品名稱、規格、工時一律按技術部提供的標準填寫。
3. 1. 1. 1. 2入庫單價一律按財務部提供的產值(不含稅)價格填寫。
3.1.1.2驗收入庫的產品按品種,按社會銷貨需要擺放整齊,做到合理、牢固、整齊、安全不超高。
3.1.2產成品出庫
3.1.2.1 產品銷售發出時,必須經質量檢查部門認定無質量問題後,銷售人員填寫產品出庫單及收發清單,財務部根據出庫單開出門證,收發清單須購貨單位簽字或蓋章後返回倉庫,由倉庫核對後返財務部。
3.1.2.2產品發貨程式:第一步倉庫保管員接到通知後,在倉庫檢視產品品種是否齊全,以備發貨;第二步按銷售員開具的出庫單上的產品數量清點清楚發貨;第三步提貨人持產品出庫單到財務部交款或辦理相關手續,由財務部開據出門證;第四步倉庫見出門證提貨聯後方可發貨。
3.1.2.3對於社會零星銷售的要先收款後發貨,若銷售價格低於公司規定最低價的,必須經公司總經理批准後方可發貨。
3.1.2.4發出貨物退回,由業務人員在貨物退回當月及時辦理退庫手續,並經質檢部門檢驗簽字,有質量問題的,應根據質檢報告單寫有關處理報告總經理批示後,交財務帳務處理。
3.1.2.5對於售後服務需用的產品必須經總經理籤批後,才能往外發貨,同時經辦人要求對方將舊產品返回,以舊換新,否則不予以發貨。若是先發貨的,售後服務人員要在當月負責追回舊產品,並辦理退庫手續。
3.1.2.6所有發出商品應在當月及時辦理結算,若遇特殊情況,最遲在2月內辦理完結算手續。
3.2委託加工材料
委託加工材料的出入手續由生產部協助受託加工單位辦理,並負責委託加工材料的收回。
3.2.1委託加工材料出庫
3.2.1.1應填領料單並填寫齊全。內容包括:領料單位、時間、材料類別、材料名稱、型號及規格、計量單位、數量、單價、金額、用途、領料人、發料人、批准人簽字。
3.2.1.2領料單一式三份, 倉庫、財務、受託加工單位各一份。
3.2.1.3領料人持領料單到財務部開據出門證,倉庫見出門證提貨聯方可發貨。
3.2.2委託加工材料完工入庫
3.2.2.1 入庫程式同材料入庫程式相同,同時按入庫數量減少委託加工材料數量,
3.2.2.2倉庫辦理入庫時,應核對原出庫數量,完工返回入庫的數量與出庫數量不符時,屬加工報廢或者丟失的應填“委託加工賠償清單”交受託單位簽字確認後,隨同發票和入庫單、受託加工單位所持原出庫時的領料單,返財務部。
3.2.2.3委託加工的成品入庫價格應為:加工費加材料費,要求分別註明加工費、材料費,加工費按委託加工協議價格辦理。
3.2.2.4委託加工材料要求當月返回,最長時間不能超過2個月,年終全部收回,若外協未完工而不能收回,應致函對方予以確認。
3.3採購物資
3.3.1採購物資入庫
3.3.1.1倉庫保管員根據採購員填制並經檢驗員蓋章後的外購物資驗收通知單核對實物,根據購貨發票填寫入庫單,要求分清類別,內容完整,準確無誤。
3.3.1.2無採購發票的物資可根據同類物資的賬面價格或市場價格(採購員提供)辦理估價入庫,並在入庫單上註明“暫估入庫”,交採購員一份。開回發票後, 先開紅票衝原暫估,註明“衝×年×月×日暫估”,再辦理正式入庫。
3.3.2採購物資出庫
3.3.2.1生產物資由領料部門根據生產計劃成套領用,註明用途,認真填寫領料單,經車間主任或生產部長簽字批准後,倉庫保管員方可發料。
3.3.2.2主要材料鋼材的領用。在倉庫不能存放的情況下,需存放生產現場的,由車間代保管,購進後由倉庫保管員協同領用車間核算員共同驗收數量,倉庫保管員辦理入庫,車間核算員按入庫數量同時辦理出庫,月末將未用材料辦理假退料手續,並填制“月份主要材料( )領用明細”報表。倉庫每月對車間未用材料退庫進行核對,無誤後開據下月1日領料單,發現問題及時向領導彙報。
3.3.2.3對外銷售的材料由倉庫保管員根據業務員填寫的收發清單,按賬面價格填寫領料單。用於售後服務的材料必須經主管經理批准後,方可發貨。
4考核辦法
4.1倉庫人員沒按要求驗收入庫的,每次考核10元。
4.2產品及材料出庫手續不齊全,當事人每次考核5元。
4.3沒有開出門證而出公司的,每次考核門衛50元。
4.4售後服務發出的產品,舊產品當月未返回的每一筆業務考核當事人10元,第2個月仍未追回的考核產品原值。
4.5發出商品辦理結算不及時,超過1個月的每一筆業務考核當事人10元,超過2個月的停發工資。
4.6委託加工材料返回不及時, 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由責任人承擔。
4.7產品出廠檢查出現失誤,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由責任人承擔。